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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委编办“三高三化”全方位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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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全国机构编制核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委编办主动作为,强化“实名制管理、绩效评估、督查整改”等工作,全方位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提升机构编制数字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高标准抓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数字化

  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为主线,以数字化改革为契机,抓好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将监督检查融入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事项,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质效。

  一是做好事前审查。制定《仙居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核准规定》、《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计划申报和核准工作的函》等多项规章制度,从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环节入手,将合法合规性审查作为审议决定的前置环节。如在编制核准过程中,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和梯度用编”的总原则,全面分析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职能、人员结构、编制空缺、紧缺岗位等情况,对职能弱化,机构编制违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需经室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后予以核准。同时实行编制预留制度,对未配备的科级领导干部职数和近2年内将退出科级现职的领导数进行预留,避免出现领导干部调配出现的超编现象。

  二是强化事中监测。依托“一件事”“机关内跑”等业务平台,实行用编核准、出入编等业务线上流转,并将编制外用工所涉及的控制数使用审批、实名登记等业务在各个平台中做到有机串联,形成“流程可见、时限可控、闭环可查、责任可溯”的数字化业务流转管理模式。同时积极与组织、人力社保、财政等部门的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全方位的联防联控的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机制,2021年会同县财政局开展“考核奖”“预决算”等人员信息核对;会同县委组织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会同县人社局对养老保险人员进行核对,共发现101条人员信息数据不一致,对不一致的数据查阅档案信息,及时做好更新完善。

  三是抓好事后督查。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每月月初制定督查计划,随机抽取部分单位进行网上督查,对机构编制和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掌握、动态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及时落实。同时加强数字化监督,浙政钉2.0版上线之后,立即组织专人将对浙政钉2.0版上的信息进行督查,对浙政钉内各单位名称、各内设机构名称、挂牌机构名称等基础信息进行比对,共核对修改浙政钉错误信息45条。

  二、高起点谋划机构编制评估,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规范化

  将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作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2020年,共完成两个医共体牵头医院、20个乡镇基层卫生院和46家中小学校的调研评估,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21年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一是健全评估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制定了《关于开展新设立党政机构运行专项评估工作的函》,重点对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及事业单位设置、编制核定及人员配置等方面涉及了8个大项34小项指标,以此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尽可能客观、全面采集评估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运行信息。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量,制定《机构编制工作特邀监督员实施办法》,并召开特邀监督员聘任会议,聘请7名由财政、审计、人社退二线领导组成的机构编制监督员。同时通过培训、学习、业务交流等方式提升全办干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业务能力,强化队伍建设。

  二是强化评估流程,确保科学规范。评估采取“听、查、问、看”的方式进行。即听取部门负责人对其职责履行、内设机构和外部协作机制运行、人员编制配备等情况介绍;查阅评估表中涵盖的各个项目相关资料;与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个别访谈,了解部门、科室业务开展情况、科室之间协作配合等情况;到各科室实地查看询问,实地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以上多种途径,准确掌握被评估单位的工作全貌。如在县医保局的评估过程中,对医保窗口进行“跟班式”现场调研评估,听取群众、服务中心相关科室的意见;在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评估过程中积极听取县委巡察组的意见,尽可能地拓宽渠道开展社会调查,最大程度多方面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履职情况。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扩大评估影响力。评估报告完成初稿后,与部门进行反复沟通对接,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及时形成机构编制评估分析报告,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建议,书面报县委编委领导阅示,为编委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将书面反馈给被评估部门,及时督促、指导被评估部门严格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限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全县教育、医院调研评估后,对其机构编制情况进行了全面综合分析并提出了明确的评估意见。

  三、高质量创新“一查三单”,探索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制度化

  探索制定并实行机构编制管理“一查三单”制度,对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及存在问题情况,以任务交办单、抄告督办单、通报督办单的形式下发给各单位,提升机构编制事项整改实效。

  一是深化监督检查,构建严格管控工作新常态。“一查”即对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罗列《仙居县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检查清单》,共有8大方面18项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实施全方位动态监控。强化清单管理,对监督、巡察、审计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整改完毕的,及时销号;对新增的,及时列入,确保一事一账、全程留痕。

  二是构建“三单”制度,完善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根据监督检查的具体情况,以“三单”形式下发给各单位。一是任务交办单: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整体工作部署,以任务交办单形式明确责任单位、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工作顺利推进;二是抄告督办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情况相对较轻的,以县委编办名义通过公文交换管理平台进行抄告督办,被督办单位应按时整改,切实维护机构编制刚性约束;三是通报督办单:违反机构编制管理事项,情况相对较重的,以县委编办名义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督办,被通报单位应按时整改,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整改事项及时到位。针对各中小学存在编制使用效益不高、内设机构和中层设置超标、编外人员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等问题,积极与该县教育局研究商讨,以抄告督办单的形式交办县教育局,对存在问题要求其在12月底完成整改,有利地提升了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了机构编制政策规定的严肃性。

  三是突出结果运用,逐步提升后续整改力度。结合县委编办对部门乡镇年度考核工作,将“一查三单”作为机构编制年度考核以及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对任务交办单位因主观原因未按时完成交办任务,或因存在机构编制违规问题被抄告督办、通报督办,对督办事项整改不力的,暂停审批机构编制相关事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浙江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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