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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州市念好乡镇执法“三字经”推动基层治理焕新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的指示精神,四川省泸州市委编办主动作为、积极谋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放权限、建队伍、增合力,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提升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紧扣一个“放”字,实现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

  一是权力下放,职能体系协同高效。全市统一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106项行政权力下放乡镇;鼓励区县推行“一镇一清单”,因镇赋权、因事扩权。出台《关于落实赋予乡镇重大事项建议权和参与权的实施办法》,赋予乡镇对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规划参与权,激发乡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印发《乡镇工作职责准入制度》,建立了职责双向认领机制,部分部门职权紧握、责任甩锅现象得到禁止。

  (二)力量下沉,执法效率大幅提升。整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和派驻乡镇的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队伍,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执法工作。整合执法资源,统筹执法力量,将区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人员编制下放乡镇实行属地管理,推动基层执法由“指头执法”向“拳头执法”转变。

  (三)重心下移,管理调度更加有力。坚持派驻机构人事下沉、经费下移、考核下放,派驻执法人员的考勤、行政效能、综合协调等日常管理由乡镇负责;工资福利、“五险二金”、目标考核绩效奖励和公用经费,由区县财政部门统一划转至乡镇;年度考核与派驻乡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统筹计算,由派驻乡镇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进一步推动基层执法从“物理聚合”到“化学融合”转变,乡镇管理更加有序、调度更加有力。

  二、立足一个“新”字,打造一流综合执法队伍

  (一)动态管理强激励,增强执法队伍发展活力。打破行政、事业机构设置界限,综合设置职能机构,推行乡镇机构“平台化”,管理“扁平化”。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岗位管理相结合的“双轨并行”制度,破除行政、事业身份人员任职障碍,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一使用。建立执法机构升格激励机制,创新出台《乡镇机构编制激励评估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乡镇动态调整机构编制,打破平均主义,鼓励创先争优,激发基层干事创业活力。

  (二)专业培养强素质,筑牢基层执法力量之基。根据机构性质和承担执法职责情况,对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身份的人员编制予以锁定。坚持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大急需紧缺执法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和交流力度,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有效避免辅助人员直接参与执法。

  (三)创新方式强监督,践行公正文明执法理念。全面梳理乡镇属地事项109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115项,建立了乡镇权责清单、执法清单、职责准入清单等制度,确保清单之外无职权。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打造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立健全权责明晰的监管执法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互联网+执法”,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

  三、突出一个“合”字,推进多元治理向基层发力

  (一)建立“审管执”联动协调机制。印发《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以提高乡镇和区县级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水平为重点,完善审批、监管、执法各环节协作配合机制,强化县镇联动,建立权责一致、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

  (二)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联合执法协调指挥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强化信息共享、执法协助、技术支持、案件移送等方面的配合协作,实行乡镇执法在前、公安保障在后的联勤联动模式,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执法司法保障能力。

  (三)建立“市县乡村”纵向治理机制。搭建综合执法平台,保障乡镇与相关区县级部门日常政务的实时互通、快速高效、精准处置、全程监督。建立市、区县、乡镇、村(社)四级网格化治理机制,打造覆盖综合执法、应急管理 、消防安全、民生服务等多个领域的“一网通”的治理服务管理格局。出台《泸州市“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智慧城市等信息系统,进行呼叫、核实、确认、分派和评价等,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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