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商河县委编办坚持“四步走”,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优化机构效能,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一是完善开发区体制。推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赋予商河经济开发区自行设置、调整内设机构权限,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突出了开发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功能,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实现了开发区的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推动开发区跨越发展;向商河经济开发区下放部分行政权力事项,公布了《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权力清单》,按照下放到位,放管并重的原则,再向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23项,进一步优化了办事流程,简化了办事环节,确保承接落实到位和行政权力运行顺畅;理顺开发区范围内执法权限,将综合执法力量派驻开发区,商河县创新实施了“1+5”综合行政执法的模式,综合执法局成立了13个综合执法中队。其中,专门派驻一个中队到开发区,施行“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体制,实现“权责不一”向“权责对等”转变,充实了商河开发区一线执法力量,实现了执法权限、机构、人员和机构在开发区基层的有机结合,有效保障了商河经济开发区执法环境安全。
二是助推机构编制资源下沉。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的原则,增加镇街工作力量。聚集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方面的重点工作,将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镇街政府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且能够有效承接的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镇,厘清县政府与镇街的职责关系,实行镇街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综合设置镇街党政工作机构和事业单位,实行扁平化管理;给予经济发达镇更加优惠扶持政策,创新玉皇庙镇体制机制,下放116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至玉皇庙镇,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三是规范督导机构建设和挂牌。为确保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到位,商河县委编办成立专项检查组,督导检查机构挂牌情况,先后3次对全县12个镇街改革落实情况、挂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针对发现的存疑牌子其他不规范的问题,按照镇街、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分别予以反馈,加强“回头看”调度确保整改到位。
四是有序推进“属地管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县委编办在认真学习《关于明晰县乡职责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公布<济南市县乡“属地管理”主题责任和配个责任清单>的通知》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属地管理”责任清单编制工作,8月19日完成“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说明书”与“施工图”的编印工作,并在省定51项主体事项的基础上又主动增加到了81项,联合有关部门起草建立6项相关工作机制,解决清单动态管理、事项准入、考核评价、依单问责等方面问题,推动“属地管理”清单规范化,保证清单运行流畅,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