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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济阳区扎实推进明晰镇街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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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济阳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部署要求,以明确区、镇街责任清单为切入点,着力促进权责匹配。既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又积极向基层放权赋权,切实解决镇街权责不匹配、责任不明晰、基层“代人受过”等问题。

  一、编制清单,厘清职责

  规范“属地管理”明晰区直部门和镇街权责,明确“主角”“配角”是前提。济阳区聚焦城市管理,生态环保、市场监管等领域多头管理、职责不清问题,先后10余次会同住建、城管、自然资源、环保、市场监管、镇街等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调查问卷等方式,认真梳理权责不清的属地管理事项。以济南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为依据,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城乡建设等各个领域共81个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明确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部门,并确定了每个事项的运行机制和办事流程,形成清晰的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作为区直部门、镇街责任界定、履职尽责的主要依据,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提供了行动指南。根据实际工作运转情况,还将对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搭建平台,健全机制

  一是建立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响应平台。依托12345市民服务平台,以区“84312345”热线作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24小时服务电话。各镇街对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或突发事件通过热线平台向区直部门“呼叫”,热线平台受理后,依据“清单”职责划分,派发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镇街对区直部门“响应”事项办理情况及时进行客观评价。

  二是严格事项交办制度。为防止区直部门擅自将职责任务交由镇街办理,建立交办事项准入机制,确需交由镇街办理的临时性、阶段性职责,区直有关部门要事先征求镇街意见,填写《区镇街交办事项申报审批表》,按程序审核批准后实施。

  三是加强清单事项职责落实情况监管问责。区纪委切实加强对清单事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协调督促、跟踪问责,解决职能部门和镇街工作运行不畅、具体事务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

  三、加强赋权,匹配权责

  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赋予镇街话语权。印发了《规范“属地管理”部门考核评价制度(试行)》,镇街可以对“呼叫”事项部门“响应”情况、“响应”事项办理情况、办理结果满意度情况等进行评价。根据考核评价情况,形成部门“属地管理”考核结果,折算分值后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增强了镇街对区直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评价的“话语权”。2019年底,区里从各镇街选取15名熟悉“属地管理”工作的同志对19个区直部门进行测评,填写《2019年区直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情况评价表》,评价工作设置“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分别按 95%、80%、60%、30%赋分,以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分,充分保证了考核评价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是坚持执法力量下沉,赋予镇街执法权。之前,秸秆禁烧、建筑施工、消防管理、规范养殖等工作都层层签订责任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最后落到了镇街与村(社区)干部头上,而实际上镇街、村(社区)既无权力又无能力承担,一旦出了问题,就只能“代人受过”。为此,济阳区一方面清理不合规“责任书”“一票否决权”,另一方面按照推进镇街“1+5+N”派驻执法体制工作的要求,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下一步,将按照“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的原则,不断充实镇街执法力量,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镇街执法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切实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到位。

  三是加强派驻机构管理,赋予镇街管理权。强化镇街对司法、国土、市场监管等站(所)的日常管理、人事管理和考评考核,增强镇街的统筹管理权限。对不服从、不配合镇街工作,工作实绩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派驻人员,镇街有权向组织、人社或主管部门提出调离建议;镇街定期对派驻机构履行属地职责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考核或测评,占派驻机构考核权重的60%以上,以充分调动、发挥派驻人员的积极性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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