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委编办积极打造“三三”机制,坚持多渠道、多方式、多部门监管,打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组合拳。
(一)多渠道提升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辨识度
一是信息平台“寻支持”。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机构编制信息网站等平台,定期更新政策信息与工作动态,广泛寻求社会各界对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支持,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是政策法规“强意识”。通过工作调研、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围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广泛开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工作纪律宣传,引导部门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教育培训“提能力”。将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学习与培训计划,通过开展专题讨论、专题党课等形式对机构编制有关政策法规及业务工作进行学习,不断加强党员干部对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熟悉度,提升工作人员的履职能力。
(二)多方式拓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渠道
一是系统结合,“信息化”监管。利用中央编办实名制管理系统和省委编办机构编制核查系统,针对干部职务调整、实名制人员增减、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等实行“双轨道”审查,严防超职数、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等违规违纪违法情况的发生。
二是多措并举,“精细化”监管。通过开展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等问题自查自纠、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机构职能运行评估、机构编制问题整改等方式,对机构改革后部门超编、“三定”规定执行、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统筹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事项后续监管,严防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是平台受理,“便捷化”监管。充分发挥“12310”举报监督平台作用,建立常态化跟踪督办机制,分类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实行办理实效预警,严格办理时限,确保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举报人,真正做好信访投诉工作闭环管理。
(三)多部门联动形成机构编制监管合力
一是招录联动,构建入编程序的“规范性”。与组织、人社、财政等单位建立人员联动机制,调入、调整、招聘人员时,先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编制使用申请,经许可后,方可持《编制使用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调入、调整、招录、入编、核拨工资和经费等后续手续,构建规范化的入编程序,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监督联动,增强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将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纳入巡察、审计范围,凝聚巡察监督和审计监督合力,推动信息共享、联动监督,提升监督效能,增强发现机构编制问题的“精准度”,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
三是跟进联动,提升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定期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单位领导职数核定与配备、人员编制核定与使用、人员调配与调整、工资核定、人员身份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机构编制违规现象,主动跟进督导,对累计违规或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相应处罚,提升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减少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