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编办采取“三实三准三确保”工作举措,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中涉及“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事项。
一、“建档立卡”做实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的精准排查工作,确保整改问题“靶向治疗”。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该办及时梳理排查全市各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该市自然保护区8个(不含威宁县2个县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国家级1个,即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省级2个,即贵州百里杜鹃省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县级5个,即毕节市罩子山县级自然保护区、毕节市乌箐县级自然保护区、大方县福建柏县级自然保护区、金沙县冷水河县级自然保护区、金沙县福建柏县级自然保护区。该办采取“建档立卡”的方式,做实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的精准排查工作,确保整改问题“靶向治疗”。
二、“绘制清单”做实自然保护区机构情况的精准摸底工作,确保整改问题“对症下药”。一是2015年,根据省编办《关于设立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的批复》,在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的基础之上组建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中共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工作委员会),为毕节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委托威宁县委、县政府管理。二是2007年,为加强百里杜鹃风景区的管理,经省编办批复,设立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党的工作委员会),为毕节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受大方、黔西县委托,管理大方县、黔西县部分乡镇。三是2015年,根据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精神,经市编委会议研究,将纳雍县国有林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贵州纳雍珙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四是2017年至2018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精神,就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涉及“自然保护区管理不到位”整改事宜,该办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区)编办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有效开展。
三、“倾斜编制”做实自然保护区编制情况的精准落实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药到病除”。目前,该市各自然保护区均组建了管理机构。下一步,该市将严格按照《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对照整改措施,结合该市实际,督促指导各县(区)认真开展“回头看”,逐一对照检查,确保完成整改任务。一是以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熟悉掌握当前环境监管能力现状,有针对性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二是盘活现有编制资源,做好动态管理,在编制调整和年度用编计划上切实向环保部门倾斜,配合有关部门通过招录、选调等多种形式引进环保专业人员,充实环境监测、监察队伍。三是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环境监测机构人员不足问题。该办采取“倾斜编制”的方式,做实自然保护区编制情况的精准落实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药到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