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整合提升开发区(园区)、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部署要求,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结合区划调整,积极推动开发区整合优化、创新发展,形成“管委会+街道”的运行模式,初步达到了“瘦身强体”、整合提升、赶超发展的效果。
一、聚焦瘦身健体,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区委明确由开发区全面托管街道,统筹负责街道范围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是明确功能定位。开发区主要负责规划管理、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企业服务、财务融资、人才引进、企业监管等职能,聚焦经济发展主责主业。街道主要承担区域内的征地拆迁、控违拆违、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社会治理、信访维稳、民生保障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务管理职能。二是合理划分职责。根据功能定位不同,科学划分相关职责。其中,企业的党建工作,由开发区负责,其他基层党建、群团工作由街道负责;企业、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欠薪治理工作,由开发区负责,其他安全生产工作由街道负责;企业、建筑工地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由开发区负责,村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河道清理和村居污水治理等其他生态环境工作由街道负责。除上述职责分工外,其他职责由开发区、街道根据工作需要予以明确。三是科学设置机构。原则上业务性机构各自独立开展工作,办公室、党建、群团、财务、综合执法等综合性办事机构采用合并设置或合署办公的形式运行。原设在开发区的区级部门派出机构调整为在街道设置派出机构,统筹开发区、街道执法监管、管理服务职能。目前,街道“三定”规定已制定印发,下一步将根据省市关于开发区(园区)规范整合要求,对管委会领导职数、内设科室进行调整,重新制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三定”规定。
二、聚焦激发活力,完善人事考核体系。围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凝聚推动发展的磅礴大势,不断优化完善人事考核制度。一是干部人事管理。开发区、街道人员编制和股级职数分别核定、统筹使用,股级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整由开发区党委统筹管理。一般干部岗位调整、日常管理由开发区、街道分别负责。区级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调整,征求开发区党委意见。二是财政财务管理。区财政对街道基本支出按部门预算进行编制和保障,涉及社会事业经费按标准进行保障,全部预算资金纳入开发区统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开发区对街道实行“三保”,鼓励街道加强税源管理,促进财政增收,实行社会化税源征收奖励激励机制。三是考核评价管理。开发区、街道作为一个主体,列入区级综合考核。开发区、街道的区管领导干部由区委组织部统一考核,股级及以下干部由开发区党委统筹负责考核。区级部门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奖惩工作,由开发区党委会同区级部门共同实施。
三、聚焦高效协同,创新运行保障模式。开发区与街道根据职责分工实行有分有合、优化协同的运作模式。一是统一决策议事机制。建立开发区、街道统一的决策议事制度,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开发区党委、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议事机制。二是统领基础设施配套。对辖区内所有基础设施和配套公建设施,由开发区制定统一规划和建设标准,编制项目建设投资计划和资金安排预算,并报区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街道根据计划负责征地拆迁等政策处理工作,以及村(社)的基础设施、美丽乡村等建设工作。三是统筹政务服务功能。按照“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的要求,统筹开发区、街道政务服务功能,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为开发区企业投资经营提供“保姆式”服务,实行大项目统一代办、一般项目全部网上办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基本民生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街道可办,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