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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推进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向市直部门征求《机构编制职责框架》意见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吉林市机构改革部署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内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吉林市推进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编办)于2月13日,第一批次向21个部门印发了《机构编制职责框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函,向部分需重新制作“三定”规定部门下发了“三定”模板,指导部门超前做好“三定”规定制定等相关工作。

  中共吉林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及市委常委会对全市机构改革作出动员部署后,吉林省吉林市委编办主动作为、迅速行动,起草了领导职数核定意见,经省委编办审定同意后,作为各部门领导班子配备和制定“三定”规定的依据。同时,组织力量对涉改部门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人员转隶和部门职责及所属事业单位划转等方面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向市推进机构改革协调小组呈报了相关意见建议,并依据相关修改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形成了市直各涉改部门《机构编制职责框架(征求意见稿)》。

  机构编制职责框架紧紧围绕党中央和省的改革精神,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机构编制核定原则、设置标准和方法步骤,对各涉改部门的职责调整内容、编制划转数量、内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配备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划转调整等具体事项进行了明确。

  《机构编制职责框架(征求意见稿)》的印发,为市直各涉改部门做好人员转隶和“三定”规定制定等工作提供了有效依据,为圆满完成我市机构改革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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