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密谋划部署。为开展好亮剑行动,一是积极沟通对接,联合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二是围绕全面清理清查超权限设置机构、超规格配备领导干部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向全市部门单位和镇街印发《关于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文件102份。三是专班定期形成工作专报,积极向市级领导汇报行动进展,分析问题及难点,市级领导及时进行指导调度,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面推动了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严肃工作纪律。为确保此次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亮剑”取得实效,将专项行动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紧密结合,印发专项通知,明确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作为巩固机构改革成果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具体举措,切实严肃工作纪律,提升部门单位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坚决杜绝瞒报、虚报、漏报等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律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严格标准要求。为确保专项行动标准严、政策清,一是将“亮剑”行动与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工作相关标准要求。二是工作专班进行了为期2天的系统培训,确保精准把握政策、标准要求入脑入心,专班人人是行家里手。三是采取“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重点关注”的方式,部门(单位)全面自查自纠开始,在全面摸清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实情的基础上,对业务范围广、职责交叉多的重点部门(单位)进行现场抽查,共现场检查部门(单位)23家。
严抓问题整改。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建立“三超两乱”问题台账,实行分类管理、分类研究整改办法,并逐一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凡列入台账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的,实行销号管理;对在改革过渡期内未能一次整改到位的,严格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问题消化时限;对因主观原因未定期完成问题整改的,下达通报,并将通报情况报送市委编委领导及成员,进一步推动问题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