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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杨浦区突出“三个强化” 全面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各项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上海市杨浦区机构改革方案》,上海杨浦区突出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因地制宜、强化“三定”工作,全面完成区级机构改革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方案落实落地

  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至机构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注重政治引领、健全领导机制、狠抓贯彻执行,确保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全面高效落实落地。

  一是注重政治引领。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推动各级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机构改革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机构改革方案,准确把握本次机构改革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和工作要求等内容。改革过程中,切实把贯彻落实市委、区委机构改革决策部署作为检验全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四个意识”强不强、“四个自信”坚定不坚定、“两个维护”坚不坚决的政治标尺,引导全区上下自觉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市委和区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健全领导机制。建立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综合保障、机构改革、干部人事三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推进相关工作。根据改革不同阶段,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汇总分析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部署工作要求。涉改部门成立机构改革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机构改革作为年度重点任务,亲自推动。自上而下、纵横结合,构建强有力的改革领导机制,确保改革推进有力有序。

  三是狠抓贯彻执行。改革正式启动前,结合“大调研”和“一线工作法”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了解实际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摸清机构底数,提出改革初步意见。改革全面推开后,制定全区机构改革“作战图”,细化改革任务具体到项、倒排时间节点精确到天、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定期汇总改革推进情况、亟需协调解决的问题等信息,及时向领导汇报请示,尽快明确相关操作口径,推动改革各项任务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二、强化因地制宜,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改革过程中,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体制机制保障作用,因地制宜、改革创新,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为区域转型发展赋能。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契合杨浦“三区一基地”建设需要,因地制宜设置地区工作办公室、金融服务办公室,强化地区工作、金融服务职能,推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和科技金融服务等工作的深化。优化区建设管理委、区国资委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水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等工作体制。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工作和执法机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职能,助力国家创新型城区建设。优化街道内设机构设置,设立社区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加强安商、稳商职能。

  二是优化职责关系。把优化职责关系作为发力点,推动部门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聚焦应急、为老服务、外国专家、水务、大数据、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联系紧密的领域,在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职责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分工,避免职能交叉、模糊不清。以改革为契机,推动各部门流程再造,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职责配置,强调新划入职责与原有职责之间的化学融合。

  三是优化编制配备。改革过程中,进一步优化编制资源配置,贯彻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编制资源向重点部门、重点工作、管理一线倾斜。服务本区转型发展大局,用好市级下拨行政编制,重点针对党的建设、改革发展、民生服务等领域,对任务吃重人员吃紧的纪委监委、发展改革委、金融办、应急局、退役军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教育局等部门,加强编制配备,进一步强化工作力量。

  三、强化“三定”工作,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以改革为契机,根据“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的新定位、新要求,强调职责法定、做好精准服务、坚持精雕细琢,全面完成43家党政机关部门“三定”,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一是强调职责法定。部门“三定”过程中,把依法依规确定部门主要职责放在首位,贯彻依法执政和“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组织各部门从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党中央、国务院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以及市级部门“三定”规定等入手,逐条对照梳理职责依据,坚持有依据的表述、无依据的坚决不表述;在充分考虑区级行政层次实际的同时,尽量贴近上位法规的原文表述,努力做到依法依规、严谨准确。

  二是做好精准服务。针对“三定”工作涉及部门多、事项杂的特点,以涉改部门为划分单位,区分新组建部门、重新组建、优化调整、规范表述等类型,组建若干工作小组,分组包干,逐一上门开展指导、提供服务,并实施一家一策、一家一档、专人对接等工作方法。通过做好精准服务,讲清改革政策、操作口径,听取涉改部门困难诉求、意见建议,主动换位思考,积极帮助涉改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增强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精雕细琢。尽力将“三定”规定做成精品,采取“两个一”的措施:即一本业务指导手册、一套“三乘三”审定机制。将“三定”规定工作的实施意见、操作口径、文本模板、材料清单等编印成册,印发给各部门,让其“按图施工”。部门“三定”草案报编办后,经承办工作小组、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形成征求意见稿;之后经区人大法制委、区政府法制部门、区分管领导三方会审,形成送审稿;再经区委编委会、区委书记办公会和区委常委会三次过会审定。最后,经多次校核后正式印发,确保工作成果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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