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和应急管理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宁波市按照上级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与基层治理有机融合,有力提升应急管理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社会化水平,切实构建起“统一指挥、权责一致、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2019年以来,宁波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死亡率同比上年分别下降52.9%、40.8%,自然灾害因灾死亡事故实现“零”接报。
一是突出上下贯通,着力构建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市县应急管理机构组建后,迅速推进乡镇(街道)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打造上下一体联动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二是突出防救结合,着力理顺应急管理职责分工。构建应急部门为主统筹、专业领域部门齐抓共管的“整体最优”架构,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职责全面纳入相关部门“三定”规定,细化部门间职责分工,确保“防”和“救”责任链条无缝对接。探索建立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协商协调机制,印发《宁波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突出专常兼备,着力强化应急管理队伍建设。全市156个乡镇(街道)统一配备不少于3名至5名从事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人员,采取专业队伍和社会组织力量相结合,并建立共训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防汛防台抗旱、地质灾害、人员疏散等培训演练,切实提高各类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打造一支多方参与、本领高强的应急管理铁军。
四是突出精准治理,着力完善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切实强化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和综合管理能力,完善“基层治理四平台”统筹功能,建立安全风险“网格化”源头排查化解和防控工作机制,积极引导村(社区)重点企业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并依托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统一协调指挥四个平台和条块管理服务执法力量及时响应,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坚强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