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紧盯部门“三定”这个时间最紧、任务最重的关键环节,着力抓好部署、督导、审核,较省定时间提前完成市县乡机构改革“三定”工作。
一、抓部署,保规范。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迅速组织46个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业务处室人员以及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长、编办主任等200多人,召开“三定”工作业务培训会,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作专题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意识、狠抓推进落实。同时,将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的规范性文件及“三定”模板、技术规范、工作程序、政策问答等各类资料汇编成册,印发给各部门,便于各级各部门快速开展“三定”工作。
二、抓督导,保进度。市县改革专班实行一体化运作,实时联动、同步推进。市深化机构改革专班全程跟踪通报“三定”工作进度,并成立3个督导组,对新组建或“三定”任务较重的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展多轮次现场督导,编发督导交办单,精准施策、严把进度。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专门编发《致各县(市、区)委书记的一封信》,号召各地策马扬鞭、提档增速,与市本级同步完成“三定”制定工作,确保在“三定”制定工作中不掉档、不掉队。
三、抓审核,保质量。市深化机构改革专班成立5个小组,负责联系指导涉改部门的“三定”制定工作。严格审核程序,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设置和职责,部门间职责分工等重点审核,按照“起草、初审、复审、协调分歧、上报审批”5个步骤,分阶段召开“三定”起草沟通会、职责边界协调会、职能机构论证会3个会,通过小组审、综合组审、合法性审、办领导审、分管市领导并联审5轮审查,层层审核、步步相接、环环紧扣,严把“三定”规定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