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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委编办创新钱塘新区机构体制助推浙江“大湾区”建设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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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日,省政府批复同意设立杭州钱塘新区。杭州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省委车俊书记关于“把新区打造成标志性战略改革开放大平台”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了“‘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努力成为全省乃至全国高质量发展示范围”具体目标任务,杭州市委编办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从钱塘新区的现实问题和需求出发,认真研究、谋深谋细新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4月16日印发了钱塘新区“三定”规定,为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全力助推浙江“大湾区”建设。

  一、整合资源,重塑精简高效体制。全面整合钱塘新区区域内原有的产业平台及管理机构,除保留国家级的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杭州综合保税区牌子外,不再保留其他产业平台的管理机构,实行“一个机构、多块牌子”。同时,全面清理市级部门设在新区的派出机构,实行以块为主的双重领导,授权新区管委会统筹管理,并赋予考核奖惩权。

  二、因地制宜,科学综合设置机构。在整合原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个内设机构的基础上,钱塘新区根据发展定位和现实需求,遵循“大部制、扁平化”管理要求,综合设置了12个内设机构,充分体现了精简效能原则。例如,针对新区公共服务资源缺乏,产城融合不够的问题,单独设置了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为增强新区引资和引智工作,强化新区创新能力,专门设置了招商和人才局。为确保工作力量,钱塘新区还设立了若干个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创新统筹编制资源。同时,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新区还专门设立医药港小镇、大创小镇发展服务中心,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贴心服务。

  三、简政放权,激发发展新活力。赋予钱塘新区管委会相当于县级的经济、社会行政管理职能和审批、执法权限,实现“办事不出新区”。设立行政审批局,统筹推进、协调管理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集中行使依法赋予新区的行政审批权,实现“一枚公章管审批”。同时,为统筹推进新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局(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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