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全力推动改革政策落地见效,河南郑州新密市编办积极开展改革自查,针对重点环节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持续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一是确保“三定”规定学深做实。各部门的“三定”规定是市委、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是各部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三定”文件下发后,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积极组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闭卷测试,使部门同志尽快熟悉掌握本部门工作职责,依法履行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以学习“三定”规定为抓手,全力推动涉改部门的机构、职能、业务、人员深度融合。
二是确保职能移交稳妥有序。职能职责移交是否到位,是检验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关乎到各部门在改革后能否根据新职责高效运转。要求涉改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职能移交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沟通、加强协调,有序完成业务交接。特别是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加强合作,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协调解决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避免出现新的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
三是确保中层任用严格规范。要求涉改机关内设机构的名称、规格、数量必须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设置,中层干部配备严格按照核定的内设机构进行。中层任用采取竞争上岗的,严格按照《党政群机关中层正职竞争上岗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程序进行。采取委任制的,严格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按照动议、沟通预审、民主推荐、考察、政审、讨论决定、备案审批、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涉改单位涉及合并、增加或职责调整的内设机构中层干部配备,原则上采取竞争上岗方式进行。中层干部定岗情况,必须及时报组织部门备案,对发现不按有关规定任用中层干部的部门,由纪委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四是确保工作责任压紧压实。成立机构改革督查验收小组,对全市各部门“三定”规定职能运行、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干部配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验收,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同时,对于久拖不改、消极懈怠影响改革成效的单位,严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