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审改办相关通知要求,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编制了旗本级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开展了新一轮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梳理工作。
一是依法清权明责,确保合理合法。对照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取消下放权力事项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新增权力事项231项、取消270项、承接市本级下放10项,经梳理旗本级保留权责清单4301项。在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等涉及职能职责调整中,部门间划转权力事项49项;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涉及全旗14个部门,2077项行政执法事项变更了承办机构。实现上下协调同步承接到位,权责事项与工作相一致。
二是突出服务导向,方便群众办事。严格对照权责清单依申请事项变更情况以及本部门在权责清单之外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涉及20个部门和单位均有不同程度的调整,新增76项、取消79项,经梳理旗本级保留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53项。对照权责清单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共95项。在梳理过程中大力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进一步清理群众在办事中需提供的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杜绝了“奇葩证明”的出现,切实解决了“证明多、办事难”的问题。
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实现透明运行。待《关于公布旗本级行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签发后,三个“清单”将在旗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网站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各部门、单位能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和服务群众。下一步,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及追责情形,对不按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人员,依法追究责任,有效维护清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通过“清单”管理全面打通简政放权的“最后一公里”,切实增加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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