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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委编办聚焦街道职权清单编制工作 推进完善赋权事项有效运行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为巩固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优化基层治理体系,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委编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坚持“三聚焦”,切实为基层减负赋权增能,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一、聚焦街道职能定位,回应“有所呼”,实现基层执行路径简约。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够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执法权限赋予街道,推动街道高效回应基层群众诉求,解决执行路径不畅的问题。一是考虑实际情况。以《湖北省街道赋权事项指导清单》为依据,在起草时,充分考虑街道职能定位、工作特点和承接能力,重点下放直接面向居民、发生在街道公共空间、专业性要求不高、程序简便易行、便于基层承接落实的事项,保障街道在城市基层党建、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矛盾化解等方面发挥枢纽作用。对于医疗、卫生等专业性比较强的执法权限,则没有下放。二是充分征求意见。街道权责清单和赋权事项清单起草前,充分征求区直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在汇总各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关精神,梳理出樊城区街道权责清单和赋权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又征求各街道和城管局、行政审批局等区直职能部门意见,再与兄弟县市区的街道职权清单进行对比,后经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后,最终形成樊城区街道职权清单。三是分类实施赋权。按照同一类型的街道事项基本一致的有关要求,清河口、屏襄门、定中门、中原、米公、汉江等6个街道为同一类型,柿铺街道和王寨街道各为一种类型,共三种类型。柿铺街道职权清单包含职权事项239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63项,赋权承接事项176项;王寨街道职权清单包含职权事项214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45项,赋权承接事项169项;清河口、屏襄门、定中门、中原、米公、汉江等6个街道职权清单包含职权事项210项,其中法定权力事项41项,赋权承接事项169项。

  二、聚焦街道承接能力,确保“沉得下”,充分发挥集中执法的整合优势。推进执法机构整合,带动行政执法权“下沉”整合,构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真正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一是提升街道综合执法效能。整合原本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责权限,对不同层级的执法职能予以科学划定,厘清职责边界内容,组织区直部门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提高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二是强化街道综合统筹能力。以街道城市管理执法机构为基础,整合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商务等领域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执法中心。将原来分散在若干职能部门内的相关行政执法权集中起来,由街道作为统一执法主体进行执法,形成街道执法合力。三是强化街道执法队伍建设。新组建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区有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三、聚焦街道平台建设,出拳“更有力”,全面构建优化协同的运行机制。以做强街道平台、提升服务能力为目标,确保街道赋权事项运行顺畅。一是确保清单稳定性。坚决杜绝区直部门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应由部门承担的工作责任随意转嫁到街道办事处承担。确需新增街道承担事项的,必须报区委、区政府审核同意。二是规范清单动态调整。坚持以基层需求为服务导向,梳理各部门事项权责清单,明确事项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等,并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权责法定、权责一致,严禁擅自增减权力和责任事项。三是提升执法队伍素质。为了全面提升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统筹住建、城管、卫健、农业农村、水利、商务、民政等部门的业务骨干进行了4期的行政执法培训,采取专业的授课和面对面、点对点的指导等多种方式,共组织培训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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