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29日,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37个党政部门全部完成领导班子配备、机构组建、挂牌运行、人员转隶和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实现集中办公并以新部门名义开展工作,标志着庐阳区区级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本次机构改革,庐阳区委、区政府深入谋划、统筹安排,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为建设“首善之区、幸福庐阳”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本次机构改革,机构撤并整合和职责调整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区委第一时间成立推进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提前对每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及需要划转的职能、编制、职数等进行认真测算,反复推演,在研究区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同时,形成基本的部门机构编制职数框架,作为部门研究拟订“三定”规定的框架,为积极有序、平稳高效地推进人员转隶提供有力保障。
挂牌是新组建部门以新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志。为确保新机构工作正常运转,立即进入角色,3月12日上午,庐阳区举行了涉改单位班子成员任免、人员转隶暨集中揭牌仪式,并于即日起所有单位均以新机构衔牌和印章对外开展工作。
制定好“三定”规定,是机构改革的重要任务。为指导相关部门规范有序地做好“三定”工作,区编办抽调专人组成“三定”工作专班,提前谋划,制定了《庐阳区机构改革“三定”工作方案》,同时,参照省直有关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认真梳理反复论证,为涉改部门逐一制定 “三定”规定框架模板。各涉改单位的“三定”规定送审稿经过三轮审核沟通提请区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确保主要职责不遗漏、内设机构不突破、编制职数合规定。
下一步,该区将密切关注本次涉改单位特别是新成立单位的履职情况,切实加强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跟踪评估,适时对其机构编制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按照区委部署,同步开展街道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大胆探索,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和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