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权责一致、重心下移,通过厘清区镇事权、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下沉等措施切实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科学厘清区镇两级事权。为深化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围绕区镇职责界限不清、多头管理、工作衔接不紧等问题,通过科学合理界定区镇两级权责,明确区镇两级事权划分,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事权运行机制。通过前期调研座谈、印发方案、审核反馈等,现已形成《兰山区区级统筹的核心事权清单》,涉及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区域开发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等涉及全区整体发展的重要事权12项,为加快形法制规范、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间事权纵向配置和运行机制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推动审批服务向基层延伸。按照“能放即放、应放尽放、方便群众”的原则,进一步清理、整合审批服务事项,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全力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基层下沉延伸,把基层切实需要且能承接的事项全部下放至镇街道、经开区便民服务中心受理或办理,有效发挥镇级的主体作用,强化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职能。
三是加强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协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镇街,将区市场监管局所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从事相关审批服务的工作人员入驻所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镇街道行使相应权力,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审批责任,镇街道承担监督责任。
四是全面提升精准代办服务水平。加强镇级代办中心和代办队伍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精准代办、贴心帮办服务。重点对投资项目提供“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服务,通过代办中心实行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绿色通道,代办过程中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制度,加快项目审批服务进程。优化区镇村三级代办系统沟通联络机制,按照层级将所代办事项进行无缝推送,多网点、多层次服务,逐步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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