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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三举措推进农村建房审批“放管服”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厦门市同安区规范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优化建房审批服务,严控审批后续监管,促进审批办理“便民化”,推动审批服务“精细化”,实现审批监管“实时化”,以“放管服”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以建房审批服务和监管为枢纽助力村容村貌的提升和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使改革红利惠及每村每户,让改革实效深入基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改革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推进简政放权,“一事两证”促进审批办理“便民化”。重新梳理发布镇街权责清单,将农村个人建房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到各镇街,村民可委托各村(居)代办点代为收取申请审批材料或直接到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审批。办事指南对应修改,并充分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居)代办点、政务服务微平台等多渠道公示宣传,打造便利、规范、透明的审批服务环境。同时将土地批准证书和乡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发放权限前移至各镇街便民服务中心,让群众少跑一趟,切实把“马上就办”作风贯彻到农村个人建房审批服务中,打通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着实推动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

  二是优化精准服务,“三指导”推动审批服务“精细化”。安全指导,批后监管员和村建专业人员实地指导基槽建设和建筑施工安全;观念指导,批后监管员提前参与建筑放样和基槽验收,以洪塘镇为试点,在全区率先实行“建房挂牌”制度,在主体房屋施工前引导村民改变“只重外观、不重功能”“只重单体、不重环境”的错误观念,树立注重实体功能和环境协调的观念;规划指导,批后监管员介入房屋施工、竣工验收过程,使村民建房更加契合村庄规划,提升村村容村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战略。

  三是创新全面管权,“四到场”实现审批监管“实时化”。推出了村民建房批后“四到场”监管举措,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建房必审批、施工必挂牌、无牌即违建、违建必拆除”的实时全面监管。一是建筑放样到场,批后监管员到村民住宅建设处实地丈量放样,竖立“农村建房工程项目信息牌”,将审批建房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占地面积等信息充分公示;二是基槽验收到场。批后监管员对地基基槽建设进行丈量,确认审批相对人放样定位,按批准的占地面积建房;三是施工过程到场。村民的房子第一层楼板钉好支模后,批后监管员到建房现场实地丈量,督促村民建房合理控制建筑体量、高度和间距;四是竣工验收到场。房屋封顶竣工后,批后监管员到场验收,确保村民按审批要求完成建房,未违规扩建和加层。验收不合格的,责令其停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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