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编办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和《中共中央关于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任务层层分解、责任逐一明确,不断营造改革实施的环境和氛围,积极稳妥做好各项改革前后的各项工作。
强化学习,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相关文件精神出台后,锦州市编办迅速作出学习计划,先后多次召开全办大会,集中统一组织,深入进行学习并进行讨论。通过学习,全办更加明确了这次党政群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目标措施,更加统一了深化改革的思想和认识,更加坚定了推进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更加凝聚了落实改革任务的共识和合力。
详尽调研摸底,掌握基础数据,为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序列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等基础数据,分门别类进行整理、归纳和统计,力求各种数据真实准确,为改革方案的拟定提供科学有力支撑。
逐条对照,认真梳理,确保改革划转的职责清晰规范。对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中央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精神,区分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群团三种类别,逐条对照改革事项及职责调整内容,对应列出我市拟改革和职责调整的内容,同时把对应的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逐一梳理,为拟定改革预案提供借鉴和保障。
不等不靠,超前思谋,第一时间拟定改革预案。在省对于各市的机构改革方案模板出台后,第一时间拟定6套改革预案,分别是:市委机关机构调整预案、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预案、人大机构改革预案、政协机构改革预案、人员编制调整预案、领导职数核定预案,以便随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目前,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锦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已上报给省编办,待省批复后,锦州市编办将进一步对《锦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草案)进行修改,经市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市委文件呈报省委批复后组织实施。同时,召开市直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对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按照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