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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委编办推行“3+”模式持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委编办坚持以发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助力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精准放权赋能,强化执法培训,创新执法形式为抓手,推行“3+”工作模式,不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一、坚持“放+管+用”模式,强化赋权增能,激发乡镇活力

  一是“放”得精准,紧贴乡镇需求。以《河南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为依据,深入县直相关执法部门研讨交流,做到“应放尽放”。同时,准确把握乡镇政府工作形势和行政执法需求,注重在日常执法实践中优化调整,真正打破基层权与责不匹配症结。二是“管”得规范,增进协同配合。严格贯彻《新安县乡镇综合行政联合执法制度》,县直赋权部门做好事前指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定期抽查考评,做到“放权不放责”,各镇实行周总结、月汇报,定期向县直部门反馈执法情况,实现县乡两级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用”得彻底,深挖执法潜能。以执法事项清单为“总目录”,各镇结合本镇区位条件、产业结构等特点,将执法权限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对象群体、区域分布和执法措施,同时,注重在日常执法中收集信息、积累经验,不断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

  二、坚持“全+专+先”模式,系统执法培训,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科学人员培训,实现技能“全”面。依据《新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培训制度》,组织县直赋权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理论+案例”“课堂+实践”等方式,对全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从执法依据、文书制作、调查笔录、文书送达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全流程培训,确保执法有理、有据、有礼、有节。二是突出重点培养,实现特色“专”精。结合各镇治理现状和发展方向,优选在城市管理、住房建设、耕地保护、矿产开发、环境治理等方面执法需求较大的乡镇,针对性开展深度培训,确保执法质量,打造执法亮点。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做到“先”知“先”行。各镇加强对辖区内住户、企业、商户、流动摊贩等执法对象全覆盖摸排统计,针对性开展执法知识宣传培训,建立信息数据库,掌握活动规律,准确预判执法形势,在节庆、集市等活动之前提前介入,减少矛盾纠纷,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执法效率。

  三是坚持“严+准+活”模式,创新执法实践,释放治理效能

  一是坚持“严”的基调。严格落实《新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执法制度》《新安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度》等,要求执法人员秉公执法,执法必严,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办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搞“态度执法”“关系执法”“人情执法”,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二是做好“准”的研判。建立县乡两级“横向统筹”与“纵向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畅通执法信息共享渠道,各镇定期反馈案件线索和疑难问题,县直相关部门实时受理,及时会商研究,准确研判,形成指导意见。三是丰富“活”的方式。秉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推行“提醒、警示、警告、严格依法处理”的柔性工作法,注重以教代惩、以教代罚,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具提示函及警示警告单3800余份,有效推动执法必严与为民服务有机融合,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增进了群众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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