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拉萨市国际文化旅游城市创建工作,为西藏拉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该市编办积极探索构建权责明晰、统一监管、部门协作、服务优质的旅游管理体制。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此次政府机构改革,该市在原市旅游局的基础上组建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涉旅部门旅游资源管理权限,强化“行业监管、资源统筹、发展协调、产业促进、服务保障”等职能,突出对旅游发展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能。同时将2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二星级及以下旅游饭店、通行家庭旅馆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以及旅游执法、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下放至县(区),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权责关系。
二是优化机构设置。适应旅游发展职责定位,在不增加机构的前提下,对内设机构进行整合优化。设立政策法规科,加强全市旅游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和指导;设立全域旅游办公室,突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组建旅游促进科(区域合作科),加强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将原内设机构旅游执法监察支队与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职责整合、力量整合,强化旅游服务监管;部分县(区)探索推行文化、旅游大部门制,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三是保障服务力量。将旅游信息化建设、导游培训服务、游客投诉服务、旅游咨询服务等公共服务职责整合,设立拉萨市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增强旅游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促进拉萨旅游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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