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末梢,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为破解基层“看得见、管不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难题,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积极开展探索试点,在乡镇推行“三个一”执法新模式,以“物理整合”带动产生“化学效应”,构建起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发展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新体制。
一张清单明权责。聚焦基层长期以来“看得见管不着”、权责不清晰等突出问题,将乡镇法定权限、省市县赋予、委托下放权限等整合,形成《泸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清单》,由乡镇结合资源禀赋、功能定位等情况,采取“基础+X”方式,梳理形成“一镇一清单”。如针对商贸重镇,在赋予安全生产监管、种子监管等执法事项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赋予工贸企业管理、客货集散地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领域271项“特色”执法事项。厘清权责边界,制定乡镇权责清单,签订委托下放事项管理协议,细化执法范围、执法种类、执法标准,着力构建主体明确、事项集中、权责清晰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职能体系。
一支队伍管执法。聚焦条线部门各管一摊、各自为政以及多头执法等突出问题,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领域派驻乡镇的执法队伍整合,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负责镇域范围内的执法工作。下沉执法力量,将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执法力量全部下沉乡镇管理,明确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未在乡镇派驻执法人员的部门分别明确1-2人,接受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协调,将人员、责任、工作机制、工作场地相对固化,实现“条条围着块块转、一针撬动千条线”。实行“一支队伍执法”后,实现多领域多部门对园区、企业、商户集中统一检查,彻底改变了部门“轮番登场”的局面,群众满意度达到95%,案件办结率达到90%,违法案件数量下降20%,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大力提升。
一套制度强统筹。聚焦纵横管理关系不明、部门间协作不畅等突出问题,制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细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县级部门日常巡查、资源共享、移送抄告等工作程序,强化审批、监管、执法各环节协作配合。制定《泸县“镇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围绕民生服务、城市管理、重大项目、应急处置等乡镇急需但无法独立完成或无法下放的事项,梳理形成5大类16个小项“镇呼县应、上下联动”事项清单,依托泸州12345政务热线系统、酒城e通智慧管理平台,进行呼叫、核实、确认、分派和评价等。制定《泸县乡镇评价县级部门实施方案》,建立乡镇对县级部门及其派驻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并将评议结果分别按不低于30%、50%的比例计入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和业务考核,充分突出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极大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统筹协调、区域管控、协作配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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