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重庆市巴南区以“增效能不增机构、增力量不增编制”为目标,积极探索系统和部门内集中行政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整合执法资源,优化编制配置。整合了区农机监管站、渔政渔监船检站,设立了渔政农机监督管理站,综合履行渔政、渔港、农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检查职责。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从职责划出单位同步划转编制和人员,整合优化执法人员力量,构建统一的执法队伍,解决行政执法力量分散、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
厘清职责边界,强化执法监督。将农业系统事业单位承担的能由机关行使的行政许可职责调整到机关统一行使,并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职能统一调整到行政执法机构行使;将城乡建设领域与民防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将机关原由内设机构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全部划转到行政执法大队,由行政执法大队统一行使行政执法职责。通过厘清职责边界,既解决了机关事业职能交叉的问题,又解决了行政执法、日常监管的随意性,形成了“一个机构管许可、一个机构管执法、多支机构管事后”的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事中事后监管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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