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佛山市编办自2014年底承接绩效管理工作以来,每年坚持通过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完善绩效考核工作体制机制。2017年,根据市领导的具体指示,佛山市编办(市绩效办)对佛山市绩效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了更大幅度的调整,调整后绩效考核对象分类更加合理,指标设计导向更加鲜明,考核流程更具可视性,考核结果更能体现单位工作水平。
一、方案重新调整考核对象分类
2017年绩效工作方案重点对市直单位的分类进行了调整,将原来市直单位分为2类(经济和社会管理类、综合管理类),调整为按照单位性质和职能特点分为5类:经济类、民生类、执法类、综合类、党群类。并根据单位类别量身定制考核指标体系,做到一类单位一套考核指标,力促考核结果更加精准科学。
二、方案重新调整指标体系构成
一方面,方案在原有2类考核指标(客观指标、主观指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指标考核内容,将指标体系扩充为6类。增加的4类指标主要是:扣分指标、加分指标、降档指标、否决指标。其中,扣分指标和降档指标的考核对象主要是五区(分别为禅城、南海、顺德、高明、三水区),扣分指标重点考核五区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的完成情况;降档指标主要考核五区落实主要经济发展指标的完成情况,其中GDP增长任务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任务,区有一项没有完成的不得评为第一档。加分指标和否决指标考核对象则为五区和所有市直单位,加分指标主要考核单位开展创新创优工作情况,对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工作部门发文表扬和表彰的,给予一定分值的加分。否决指标主要考核单位出现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环保、维稳、失密等重大突发事件,查处单位领导班子存在违法犯罪或严重违纪案件的,考核直接评为最低档次。
另一方面,方案新增部分工作指标,其中五区新增财政支出、消防安全、人防工作、公务员队伍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委信息工作、河长制、精准扶贫开发、对口帮扶云浮产业共建等9个指标,市直单位新增精准扶贫开发、环境保护、意识形态责任制、投资促进等4个指标。适当提高重点工作指标权重,将招商引资权重提高到4-5分,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质量强市、城市更新、市主要领导满意度等权重提高到3分。取消和调低部分考核不准确、不合理的指标及权重,共取消指标4个。
三、方案重新评价考核结果
重新评价考核结果,打破以往五区考核年年都优秀,市直单位考核缺乏竞争力的情况,引入竞争机制,不再按照分数划分等次,改为按照平均分和排名占比划分档次。其中,五区按照区平均分分为三个档次,高于平均分的为第一档,低于等于平均分的为第二档,被一票否决的为第三档;市直单位分为四个档次,前三档按照排名分别占30%、30%、40%,被一票否决的为第四档,进一步拉开各档次之间奖金差距,将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与单位每个人的奖励相挂钩,同时明确单位要加强内部考核,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要结合个人考核和表现情况,实行奖金差异化分配。
四、方案更加强调过程监督
市绩效办从各区各单位抽调熟悉绩效工作的业务骨干,建立了绩效专家队伍并给每位专家颁发聘用证书,将专家按照单位分类组成若干考评组,在各类别之间开展交叉考核监督,既加强单位之间绩效工作监督考核,又营造了良好的学习和交流氛围,绩效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市绩效办还结合绩效考核工作流程,研究开发了新绩效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高绩效工作效率,加强对各区各单位指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单位每项任务的每个节点进展情况,采取亮“红黄绿”灯的形式进行监管,督促单位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并将每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给考核单位和任务牵头单位,由单位跟踪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