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权责清单是阿拉善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内蒙古阿拉善盟审改办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以“四个严格”全面加强行政权责清单规范管理,确保行政权力规范化运行和政府部门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清单设定依据。行政权责清单化管理不仅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基础。根据自治区关于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的要求,严把审核质量关,明确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必须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往以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权力事项一律移出清单。
二是严格清单梳理工作。以自治区审改办印发的《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为基础,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经过公开征求各部门意见、审改办审核确认、部门补充确认责任事项、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等清理步骤,盟本级及所辖旗县行政权责清单全部按自治区要求时限完成梳理工作。
三是严格清单公开程序。行政权责清单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确认盟本级行政权力6740项,第一时间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中心网站以及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企业、群众可就权责清单清理优化等提出意见建议,并对行政机关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投诉或举报。
四是严格依法规范调整。根据公布的行政权责清单及自治区标准化建设要求及进度,结合党政机构改革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动态调整行政权责清单以及中介服务事项等其他基础清单,实现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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