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广西来宾聚焦“七个关键”推进“七大建设”全面推动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广西来宾市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核心,以破除基层治理壁垒为导向,积极践行“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十六字工作方针,出台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系列文件,着力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来宾样板”。

  一、聚焦优化基层职能体系,统筹推进基层组织架构建设

  因地制宜推进政权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再重塑、再优化,构建简约、便民、高效职能体系。推进基层职能体系“魂”的再重塑。将优化基层职能体系作为提升效能的重要抓手,强化基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压实工作责任,让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党的建设、公共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8项综合管理职能上来,使基层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更加聚焦。推动基层组织架构“形”的再优化。按照“大部制”要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职能,县级部门派驻在乡镇的机构,原则上全部下放乡镇管理,设立综合性办事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5+8”模式,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4+4”模式,构建基层大党建、大农业、大应急、大执法、大审批的组织体系。

  二、聚焦理顺县乡工作关系,统筹推进乡镇属地管理规范建设

  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理顺县乡工作关系,提升治理效能。实行责任清单管理。编制出台《来宾市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明确县乡两级工作责任,厘清事权边界。建立“属地管理”依单监管问责制度,加强对清单事项履职情况监管。建立职责准入机制。充分考虑基层实际需求与承接能力,明确县级职能部门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必须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并报县级党委和政府审核批准。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职责边界,明确不得以签订“责任状”、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承担。建立上下联动的协作平台。结合属地管理职责清单,在乡镇、街道搭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和“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平台,由乡镇(街道)通过响应平台提出工作需求,部门及时“响应”“报到”,限时研究解决问题,并把部门“响应”“报到”事项办理结果满意度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刚性约束。

  三、聚焦完善基层“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机制建设

  加快推进基层审批服务力量整合,加强审批服务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网,确保服务更加高效便民。坚持便民导向,推动“冷冰冰的死水”向“热乎乎的活水”转变。探索“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实行“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整合乡镇(街道)辖区资源力量,实体化设置便民服务中心,把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各类事项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使服务更加利民便民。坚持发展导向,推动“等人上门”向“主动上门”转变,依托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行乡镇(街道)政务服务现场办理、预约办理、网上办理,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加高质高效。

  四、聚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统筹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

  立足实际依托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健全规范的基层网格,加快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在乡镇综治中心加挂综合行政执法队的牌子,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强化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体制建设,在4个街道派驻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属街道党工委统筹调配。建立基层综合性全科网格管理,将涉及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工作纳入网格,以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平台为中枢,村委(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为先导,综合行政执法为手段,群众满意为目标,加紧整合部门信息系统,打造集中统一、信息共享、功能完善的信息平台,实现对乡镇(街道)辖区内的事项精准执法,精准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五、聚焦县乡履职尽责,统筹推进双向考核评价体系建设

  持续强化结果导向,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强化“自下而上”评价。紧盯职责清单,强化“呼叫”事项办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在县级部门绩效考评“职能工作”指标中设置“乡呼县应 上下联动”履职评价指标,调整提高绩效考评中乡镇(街道)评议县级职能部门分值权重,并将县级职能部门“乡呼县应 上下联动”履职情况通报县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作为评价县级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人用人、廉洁自律、行政问责、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规范“自上而下”考核。严格规范对乡镇(街道)评比检查,归并精简考核项目,县级对乡镇(街道)一年只能组织一次综合性考核。除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项外,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全面清理和规范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书、责任状,严禁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任务擅自转嫁给乡镇(街道)。

  六、聚焦提升基层干部队伍力量,统筹推进激励保障机制建设

  着眼于补齐干事创业要素“短板”,以强化激励保障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夯实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土壤”。坚持下沉编制资源。严格“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明确规定县级职能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和调剂使用投放至乡镇的编制资源。统筹使用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机构改革、简政放权和控编减编调整出来的编制资源优先调剂分配给乡镇,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工作力量,适当增加乡镇事业编制总量。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障机制。出台落实相关激励保障制度,适当降低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简化招聘程序,建立完善职工津贴补贴、表彰奖励、考核晋升、容错纠错等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和动力。建立事权与支出相适应的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县乡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应由上级政府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下放给乡镇的事权必须配套相应财力支持,实行差别化的财政管理体制,形成上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一盘棋”格局。

  七、聚焦基层党建创新发展,统筹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

  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能力下功夫,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突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尊重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把基层党组织真正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带动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建机构设置,完善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的党的建设体制,明确县直业务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和单位,党组织关系一律实行属地化管理,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效能优势。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