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南区狠抓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检查工作,及时跟进评估机构运行及人岗对应情况,监督机构编制事项执行,确保机构编制“名”“实”相符。
一、按规监管,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注重源头预防,加强制度建设,积极主动推进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进程,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规定等制度文件汇编成册,加强宣传培训,帮助机关事业单位学懂弄通做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相关规章制度,提高机构编制法规意识。
二、加强事项审核,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审核机制。严格掌握审核与监管的平衡点,明确用编进人计划申请、机构编制实名制登记备案等事项审核条件、标准、程序,严格压缩裁量空间,做到审核不缺位、监管不越位。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与机关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进行并联审核,建立机构编制内部审核一处受限、处处受制的审核机制。
三、定期跟踪问效,保持监管常压态势。将机构编制实名制监督检查纳入机构编制事项跟踪问效,明确干部和人员配备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情况等11项跟踪问效事项,定期对机构编制实名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构建联合监管新模式。根据工作需求,按照管理权限,建立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多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定期核对机构编制人员信息,注重优化协同高效,明确各自监管职责任务,形成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