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机构改革后,浙江省舟山市委编办迅速按照省委编办“快、准、全、严、勤、合”实名制管理工作要求,对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的数据信息质量和运行效率开展了集中核查与维护,进一步提高实名制数据质量,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一是召开会议部署,明确目标任务。召开由各县(区)委编办、各功能区管委会、市直属各单位和省垂直管理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的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业务工作会议,传达学习省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情况,部署讲解实名制信息数据核查维护内容及方式,开展实名制管理系统操作业务培训及应用讲解。召开县(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座谈会,梳理全市当前实名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署安排实名制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区)完成“实名制业务培训”和“核查”等规定动作。目前,各县(区)已分别组织了培训会议和核查工作,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合力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二是开展核查维护,提高数据质量。针对实名制管理系统中涉及新建和调整机构多、划转编制人员多,执行落实新的“三定”规定后机构台账和在编人员的职务、岗位调整多等情况,市及各县(区)委编办迅速做好机构编制台账维护、数据更新工作,确保实名制管理系统“真实准确、即时更新”,实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对应的“四清两对应”目标,为机构编制工作决策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提供第一手准确资料。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核查维护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各部门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的所有数据进行全面自查核对。各部门分别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强化责任意识,积极做好各项数据信息的核对、修改、补充。对自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整改落实,确实无法整改的形成书面情况说明。数据信息维护准确后,各部门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将本单位的实有人员信息导出,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监督;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核实情况,确保实有人员信息得到精准维护。
三是组织集中会审,检验工作成效。为进一步规范实名制数据,切实提高实名制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数据集中会审及分析、研讨会议。市委编办相关业务处室与各县(区)委编办负责实名制管理的工作人员“一对一”、“背靠背”进行现场集中办公,对市属机关和各县(区)实名制系统数据交叉互审和分析研讨,实行“全网性”核查。对检查中发现填写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填写不统一的问题进行交流研讨,对填写错误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质量,夯实实名制数据基础。
四是规范日常管理,强化数据应用。严格落实编制使用核准、出入编管理制度,把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信息的准确性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前置审查依据,对实名制数据维护不准确、更新不及时的部门,停止办理各项机构编制事项。同时,加强分析比对,为组织、财政等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准确的实名制数据,拓展实名制数据应用。依托实名制管理系统跟踪部门现有机构编制使用情况,研究探索部门工作任务与编制数量关系,为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运行情况分析、组织部门选人用人检查、审计部门经济责任审计等提供重要的机构编制依据,进一步增强利用数据推动工作的本领,为党委政府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