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维护标准,明确责任分工
为确保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维护规范统一,本着“指标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的原则,从机构性质、编制属性、人员信息组成(含基础信息、领导职务信息、编外用人等)等7个方面,研究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规范》,明确了实名制系统数据维护标准,明确了不同主体的维护责任,编办各业务科室负责机构编制信息维护,各部门负责人员信息维护,保证了实名制信息数据在规范统一要求下的完整、准确。
二、强化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为强化机构编制部门内的配合联动,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各科(局)室、单位的职责任务、各项数据的维护流程和保障措施。各业务科室负责提报日常业务文件、维护机构编制信息,实名制管理中心负责数据分析和技术支撑,监督检查科室负责总体监督和落实。通过对内部科室单位的合理排列组合,建立起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相互制约的内部工作机制,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实现了机构编制部门内部的“协同办理”和“闭环管理”。
三、规范办事流程,激发部门积极性
为推动部门信息维护工作由“要我维护”向“我要维护”转变,建立了两项机制:一是联动审批机制。业务科室在办理相关部门机构编制业务前,首先对部门系统内的机构与人员信息进行校验,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一律退回。待部门维护完整准确后,再为其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结后,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新增业务信息数据进行补充更新。二是调度考核机制。去年12月,印发了《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定期调度的通知》,调度内容包括机关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赋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增人落编时限、领导职数使用、领导职务维护、减人出编时限等6个方面。调度情况与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比对结果与当年度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挂钩,有效增强了各部门维护系统数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近期,又根据机构编制、增减人员、领导职数核准等信息数据变化情况,制定了《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工作配档表》,每月对各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维护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