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编办牢牢把握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战略定位和目标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高质量发展贯穿机构编制全过程,通过“四坚持四做到”,以更高标准、更高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做到服务大局高站位。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以更高站位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全会精神,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建设“遵义都市圈核心圈”战略目标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落实,找准定位、提高站位,在完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构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上持续发力、狠抓落实,更好地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归口管理,以更高标准当好党委参谋助手。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意识,严格按照《编委会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开展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履行职责。积极主动落实归口管理工作要求,加强与组织部门工作衔接,坚决做到请示报告、业务统筹、日常指导、重要岗位管理等,确保运行顺畅、协同一致。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切实发挥党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编制资源更好地配置到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上来,全面提升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
二、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做到体制机制高效率。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围绕我区“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开展有关重点领域体制机制研究。做好规范设置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促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配合教育、科技、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相关工作。做好优化街道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设置“后半篇文章”,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整合镇、街道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着力破解制约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二是抓好“三定”规定贯彻落实,全面提升部门依法履职能力。继续做好区直部门机构改革后的跟踪督导,开展部门履职情况评估,推动部门履职从“物理变化”到“化学反应”。认真抓好《“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对职责任务发生调整、与当前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开展“三定”规定修订工作。组织开展“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情况”的目标制定及审核工作,促进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依法履职尽责。
三、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做到法治建设高水平。一是着力抓好法规制度执行,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持续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努力提升各级各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强化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有关规定,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二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认真贯彻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审批与监督检查协调联动机制、违纪违法问题查处通报机制等;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开展《条例》及配套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促检查,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与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审计局等部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协作配合机制,发挥监督合力,实现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覆盖。
四、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做到资源配置高效益。一是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认真贯彻“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证重点、服务发展”的原则,坚持把有限的机构编制资源向区委、区政府实施的战略产业倾斜、向基层一线倾斜、向民生领域倾斜,进一步挖掘事业单位内部潜力,建立区级“人才编制池”,保障重点领域和重要行业的用编需求。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工作。继续探索建立跨部门、跨领域统筹使用事业编制机制。二是严格机构编制日常管理,提升精细化水平。持续抓好控编减编工作,进一步巩固消化超编人员工作成果,确保全区各类编制总量不突破中央审核下达的总数。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加大机构编制统计数据分析和应用,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机构编制报批事项,科学编制年度空编补员计划,严格前置审核,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的增长。
五、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做到干部队伍高素质。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增强党委口、组织口意识。深入开展政治型、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协同型“五型”机关创建,发挥机关党建引领推动和服务保障作用。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提升干部过硬政治能力、观大局把大势能力、研究解决问题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建章立制,持续完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规定,为履行好机构编制部门在新时代的职责使命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