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贵州省黔西南州机构编制系统认真按照“七个促学”的要求,突出学做结合,深化“以干促学”,紧扣“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总要求,聚焦“四个围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以解决基层和群众的身边事、要紧事、烦心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力用情做好正向“证明题”,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
一、围绕教育立州战略,深入开展领题调研。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立州”战略部署,进一步用好盘活教育机构编制资源,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更好促进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州委编办立足职能职责和工作分工,聚焦“教育立州”战略部署,强化以干促学,扎实开展领题调研,深入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和包保联系点搞调研、找问题、理清单、定措施,全面了解教育机构编制总体情况及机构运行情况,将“建立全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保障全州中小学教师编制需求”列入州级“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2021年5月,州委编办调研组到州教育局开展实地调研,就全州教育工作面上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与兴义八中、兴义一中、兴义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等多家学校开展座谈交流;6月初,州委编办室务会成员,带领调研组深入基层一线,到包保联系点兴义市泥凼镇与镇、村相关领导干部及学校老师召开座谈会,再次对基层一线教育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实施“教育立州”战略对教育机构编制保障的需求及意见建议,为研究制定《黔西南州中小学教师编制“周转池”实施方案》提供参考。
二、围绕乡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册亨县岩架镇洛达村芒果种植面积300余亩,目前已挂果,需要资金上的扶持和技术上的指导。册亨县委编办通过邀请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到岩架镇洛达村开展“党建+产业”模式座谈调研,给洛达村产业发展把脉问诊,在发展模式上提出意见建议,对芒果种植提供技术指导,帮助村集体和群众做大做强产业,实现增产增收,助力乡村振兴。经组织县农业农村局专家实地考察后指出,结合当前的产业发展实际,提出“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建议以公司带动村级产业发展,依靠村合作社流转土地引进公司带领群众发展产业;针对村合作社资金少的实际,专家建议,结合发展林下经济,在芒果树下养殖肉鸡、蛋鸡,种植药材、花生等经济作物,增加收入以减少果树的管护费用,减轻合作社压力,实现产业规模做大做强。同时,邀请县芒果种植专家到洛达村芒果种植基地开展芒果种植技术培训,通过现场教学、解答难题、互动交流、传授经验,提高芒果种植管理技术水平,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围绕群众急难愁盼,做好健康体检服务。贞丰县委编办积极与党建帮扶联系点小屯镇纳秧村密切配合,以“五个到位”助力纳秧村做好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衔接到位。充分发挥单位选派驻村第一书记的纽带作用,以国家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工作为抓手,认真做好与村支两委及村卫生室的联系对接,确保国家医疗惠民政策精准落实到位。二是宣传到位。通过在网格组“便民服务群”里转发消息、打电话及点对点微信宣传的方式,及时将免费体检项目、时间、地点及注意的事项进行宣传,让更多群众知晓医疗惠民政策。三是通知到位。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筛查,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向其子女、亲属或本人告知体检注意事项,提醒做好检前准备,避免遗忘体检时间,错过健康检查。四是接送到位。针对个别家庭无电话、子女不在身边和残疾人家庭等特殊人群,主动到群众家中,通过上门服务、免费接送的方式,发放免费体检宣传资料,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并用私家车将其接到村活动室参加体检,检查结束后,又将其送回家中,确保符合免费体检的老年人应检尽检,不漏一人。五是服务到位。在开展健康体检时,积极协助医生收集化验、检验物,对不识字的老年人帮助复述、细心解读检查情况,让老年人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做好情绪安抚和心理输导等工作,引导老年人重视体检、关注健康。
四、围绕防范化解风险,规范监督检查工作。为防范化解机构编制管理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州委编办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研究制定“三加强三规范”措施,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一是加强事前审核,规范自查内容。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动议规定,要求部门(单位)在报送机构编制申请事项时首先要对机构编制基本信息自查、对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消化情况自查、对单位机构编制条条干预情况自查,在加强相关信息审核论证的基础上作出结论意见,并把党委(党组)研究机构编制事项相关印证材料一并提交州委编办审核。二是加强事中监管,规范联动核查。州委编办在受理部门(单位)机构编制事项时,对照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实名制系统、管理台账,逐一核实部门(单位)实名制数据是否及时更新、事业单位年报是否完成、机构编制问题是否采取措施整改、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等内容,与科室采取联动检查机制,凡一条不符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倒逼部门(单位)把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三是加强事后追责,规范督查流程。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对自查不深入、不具体、流于形式,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不符合要求,审核把关不严格等行为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发挥“三个必查”在机构编制管理中的全流程作用,坚决杜绝整改监督检查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推动协调联动机制落地见效。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追究有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