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改”的进度。市、县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动开发区改革创新领导小组,统筹解决好改革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问题。各县(市、区)全面摸清开发区四至边界、干部队伍、人员编制、企业项目、资产资源、财政账务等情况,研究制定全面、系统、具体的操作方案,为改革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按照3月底全面完成的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建立台账。对进度慢的县(市、区)直接约谈县(市、区)主要负责人,3月底前完不成改革任务的严肃问责。
二是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激发“改”的动力。重点推进机构、人事、薪酬三项改革,实现瘦身强体、激发内生动力。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设置机构,加大内设机构整合归并力度,真正实现管委会精简高效。厘清开发区与属地镇街职责边界,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开发区吹哨、部门报到”制度,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推行档案封存、全员聘任、绩效考核、按岗定薪的用人分配机制,坚决打破选人用人、考核评价、薪酬分配、奖惩激励等机制性障碍。
三是培育主导产业,增强“改”的成效。修订完善有关规划,重点做好“多规合一”空间规划和主导产业培育规划两个规划,围绕主导产业链条强化项目招引。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完善“一园一业一所”体系,充分发挥研究所吸纳人才作用,招引一批高层次人才,通过“人才+项目+基金”模式,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集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行“标准地”供地模式,建立“亩产效益”评价体系。用好专项基金,对开发区专项扶持资金,采取竞争性方式确定支持的开发区。
四是严肃纪律要求,夯实“改”的保障。严格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等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做好干部任免、人员流动、薪酬待遇、资产处置等工作,对于出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一律严肃处理问责。同时,着力加强风险管理,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周密的风险防控预案,超前做好应对措施。深入做好干部思想工作,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识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