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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张家界市四个坚持全面推进开发区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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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编委和省委编委部署要求,湖南省张家界市委编办扎实有序推进该市开发区管理机构清理规范工作,着力破解机构编制资源分散、机构设置不够精简、职责交叉重叠等问题,初步形成机构精干、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开发区管理体制,为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理顺体制机制,推进机构“正骨瘦身”。针对原先开发区管理机构设置过多、机构职能定位不清等问题,推动开发区清理规范。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开发区管理机构明确为政府派出机构,处级统一规范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科级统一规范为区县政府派出机构。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健全了开发区党工委机构设置。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名称,对3个开发区管理机构进行了统一更名,将3个不属于开发区范畴的园区移出开发区名录,按照事业单位名称进行了统一规范。改革后,开发区管理机构由7个精简为4个,精简率42.9%,高于全省30%的平均精简水平。

  坚持优化协调高效,职责运行“简约高效”。通过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整合优化派驻机构,实现精简、高效、便利化。内设机构正处不超过6个、正处以下不超过5个的标准,全部调整规范到位。不在开发区设置派驻机构,相关工作通过在开发区设置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全市共撤销2个派驻机构,派驻开发区机构实现“清零”。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工作职责“轻装上阵”。积极剥离开发区承担的社会事务职能,将全市承担社会事务职能的1家开发区辖区内的民政事业、司法和综治维稳、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务,交由属地政府承担。按照“能放尽放,能授尽授”的原则,推动向开发区赋权,严格把控依法赋权的精准度,做到赋权事项全面梳理、全面对接、全面落地,确保放得准、放到位。市政府向高新区管委会赋权150项,直接赋权66项,委托行使事项30项。对直接赋权事项,开发区可使用“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办理,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对委托行使事项,采取“见章盖章”方式行使,相关部门原则上不再做实质性的审查审核,极大提升了高新区的自主性和服务性。

  坚持创新编制管理,激活人才“化学反应”。严格控制开发区管理机构编制规模,坚持“总量不增、创新挖潜”原则,保障开发区编制需求。严格按领导职数配备标准核定领导干部。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探索通过实行档案封存、末位淘汰、员额控制管理等手段,加大人才引进交流、干部挂职、人员强制交流、辞退等措施,畅通人员进出通道,激发人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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