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等领域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监管机构建设,助推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增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一是创新区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将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细分为4个中队,探索跨区域执法,实行网格化监管,确保安全监管不留死角;二是健全基层监管机构,在镇街、园区设立安监工作机构,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基层监管力量,通过实行派驻执法、跨区域执法、委托执法等方式,加强和规范镇街(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并纳入各部门权责清单,落实到“三定”规定中,加强部门联合监管和协调联动,提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水平。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增强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规范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执法重心下移等方面,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规范部门领域内执法队伍设置,组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探索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划分城市管理部门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基层执法体系,推动基层综合执法网格化管理,加快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切实增强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加强改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增强政府行政执法效能。积极与区政府法制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执法与监督相分离的原则,改革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建设,在区法制部门组建行政执法监督局,具体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形成立体交叉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