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产业平台优化升级,促进产业集聚转型,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委编办明确开发区(园区)作为全区经济发展引擎的功能定位,努力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的开发区(园区)。
一、“以点带面,连片成区”,推进开发区(园区)深度融合。根据普陀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目标要求,深入一线调研,了解各开发区(园区)发展现状及各企业产业集聚情况,按照“整合优化、抱团升级、协同发展”的原则,统筹谋划区域资源整合,强化开发区核心平台建设,有序推进不同领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层次的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经初步规划,拟撤销普陀海洋生物园区等7家开发区(园区),整合普陀全域458平方公里范围空间,将新增产业用地纳入开发区统一管辖,全面提升全区开发区(园区)的产业集中度、发展质量、建设水平和区域带动能力,重点发展生命健康及海洋生物医药、船舶修造、天然气化工等主导产业。
二、“精简高效,科学布局”,规范开发区(园区)机构设置。全面清理各类开发区(园区)等管理机构,推动低效使用的资源向高效产出的开发区(园区)集聚,按照“小机构、大服务、高效率、少层级”原则,积极推进区域内各类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实质性整合。根据“一个平台、一个主体、一套班子”的要求,将浙江普陀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浙台(舟山普陀)经贸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整合并设党工委、管委会,作为普陀区党委、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合署办公、一套机构。
三、“党建引领,权责一致”,优化开发区(园区)职能配置。突出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经济管理、开发建设和投资服务等功能,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或委托履行园区组织领导、党的建设、发展规划、协调服务、产业培育引导、优化营商环境等职能。开发区(园区)整合后,围绕开发区(园区)产业培育、招商引资、人才引进等经济发展主责主业,制定对社会和公共服务职能分类剥离的具体办法和开发区(园区)管委会权责清单,并理顺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与代管的街道关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街道负责开发区政策处理、企业服务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四、“创新管理,深挖活用”,重构开发区(园区)组织框架。根据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发展趋势、职责任务变化情况等,按照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的要求,健全党建工作机构,精简整合职责交叉重复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鼓励实行开发区(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一肩挑”。在编制总额内,从严核定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加大创新挖潜力度,探索符合开发区(园区)工作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努力实现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应最大化、效率最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