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构改革部署,浙江省湖州市按照“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宜先不宜后,确保改革质量”的要求,在圆满完成人员转隶工作基础上,以“三定”工作为核心和关键,紧前有序统筹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乡镇(街道)体制改革等工作。目前,46个市级部门和176个区县部门全部完成“三定”规定草案报送,并经多轮对接会商逐一进行了意见反馈;70个乡镇(街道)均制订了机构改革方案初稿,经统筹审核做进一步完善;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形成了初步方案,正加紧对接沟通进行意见反馈,全力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一是重基础,加强工作规范。把部门“三定”工作作为关键环节,密切跟进中央和省级部门“三定”规定情况,梳理编制101项相关问题清单,及早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对现有工作力量的分析研判,研究提出职责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三定”工作有关基础性建议。加强工作规范,统一明确口径,研究制定《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三定”的主要内容、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合理配置人员编制及组织实施等要求,并制定了“三定”工作程序、“三定”规定草案技术性规范等,下发了部门机构编制框架,逐一提出了部门职责调整及内设机构、人员编制数量建议,为“三定”工作迅速有序开展提供了基本依据和参照标准。
二是强统筹,做到同向发力。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充分发挥各方力量,共同推进“三定”工作落实落细落精。各部门严格依照机构编制框架,研究确定部门“三定”规定基本框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职数等。同时,以着力转变职能、职责优化配置为重点,各部门落实专门工作力量,针对职责分工进行部门间沟通协商,界定职责边界、分清主次责任。机构改革工作专班发挥统筹抓总作用,以方案组为基础,开展专班小组业务培训,细化审核口径和标准。小组成员分工协作,分批分类进行审核,各组明确一名业务骨干具体汇总统筹,小组研究会商后提出审核意见,并逐一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职责分歧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促联动,统盘整体推进。加强机构改革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全市“一盘棋”整体推进。着眼于构建完善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重点加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机制创新等方面的面上统筹,强化管理服务职能,一般按“7+2”模式综合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推进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增强基层统筹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梳理汇总98家单位承担的3122项行政职能目录清单,研究提出改革方案,落实“还政予政”要求;出台实施意见,稳步推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有序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梳理排摸执法层级划分、执法机构设置和执法事项调整等重难点问题,召开专题布置会,细化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目前,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初稿制定完成。
四是求实效,确保扎实有序。把机构改革各项任务,特别是部门“三定”作为基础性和长远性工作来抓,尽可能将各种情况考虑在前、问题解决在前。各部门通过座谈访谈、专题调研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就职能优化配置、内设机构设置等广泛征求意见,并召开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对“三定”规定草案专题研究,逐条逐款讨论,几易其稿,反复修改完善,做到定得全、定得准。同时,将机构改革实施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和督察任务,加强工作跟进和过程管控,强化监督和执纪问责,确保人员转隶、“三定”工作、事业单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和乡镇(街道)改革等各项任务推进快速、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