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南州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州委工作要求部署,牢牢抓住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这条主线,“三深化三注重”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一是深化黔南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注重资源优化组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周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中央、省委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贵州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总体意见》,谋划实施好黔南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注重资源优化组合,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着力构建运行顺畅、充满活力、令行禁止的行政运行体系。
二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注重整合执法资源和力量,提升执法水平。大力推进州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一件事主要由一个部门管”的要求,按照中央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指示精神,适当调整《黔南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撤并整合执法机构,实现资源的统筹利用、合理配置,推进系统内综合执法和跨部门综合执法。全面推进县(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跨部门跨领域调整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市)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归并发展改革(含能源、价格)、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农业(含种子、农机、农药、动物卫生、渔业)、商务、文化(含文物保护)、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版权)、旅游、粮食、人防、民政、防震减灾等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市)政府工作部门,推进县(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三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注重强化事业公益属性、提升服务水平。同步推进黔南州州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深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务院、省指导意见精神和试点工作经验,提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具体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加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重点解决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偏离公益目标、与市场争利等问题,促其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真正成为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创新公益类事业单位体制机制,加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严格管理,强化基本公益属性,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公益二类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坚持公益属性,剥离竞争性经营业务,积极探索审批制与备案制、编制保障与购买服务、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督“三个相结合”的管理方式,给予事业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增强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