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抓好“稳定”总基调,把握调查研究、拟订方案、组织实施三个关键环节,突出超前性、科学性、有效性,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
一是调查研究关键在全面、深入,突出超前性。张店编办结合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部门单位历史沿革,于2018年初全面梳理全区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机构规格、领导职数、人员编制、职责任务等基础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分析机构改革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厘清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的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党政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领导职数进行测算和推演,为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拟订方案关键在精耕、细作,突出科学性。为确保机构改革方案拟定的科学合理,张店区根据市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23条及有关政策口径,结合张店区机构设置实际,实行“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机构改革与乡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相结合、党政行政机构与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的措施,统筹考虑精细拟订机构改革方案。组成行政、事业两个改革小组,于2018年10月 29日启动《张店区机构改革方案》起草制定工作,工作专班认真总结以往改革经验,深入研读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吸纳调研成果,与市编办多次沟通、反复修改,形成了《张店区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并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审批,2019年1月8日,经省委、省政府批准,淄博市委、市政府正式印发《张店区机构改革方案》,并结合张店实际同步制定了机构改革组织实施工作方案、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分配方案等专件,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各项工作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三是组织实施关键在严格、周密,突出有效性。张店区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周密部署机构改革实施工作。于2019年1月11日召开全区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机构改革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有序开展相关工作。1月15日前,涉改部门领导班子全部配备到位、挂牌工作全面完成。按照“起草初稿、组织编办共同审核、征求部门和分管区领导意见、修改后形成送审稿、经编委领导批准后印发”三定审核程序要求,第一批涉改部门“三定”规定正在拟订中。目前,编办正积极与各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机构撤并、人员转隶、工作交接和对外办公实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