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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今年以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高质量推进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因管理体制改革等原因导致的个别部门“事扯不清”“人不够用”等机构改革运行问题,压实机构职能,统筹盘活编制存量,构建高效机构职能体系,释放机构改革红利,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持续战斗力。截至目前,累计调整理清改革后部门权力清单6407项、公共服务事项557项,机构改革后半篇“体检问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理顺部门职权职责等工作有创新、有亮点。

  一、聚焦职责明晰,着力撬动机构运转效能。针对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引起的部门间职权划转分歧、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回归涉及的政事关系尚未完全理顺,以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业务指导、行政复议的条块分割造成职权交叉、监管推诿等改革运行顽疾,精准调整党政部门职责,确定继续保留、增加强化和转移取消的职责内容,调整理清改革后“浙江政务服务网”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确保职责清晰、公开透明、运行高效。精简15个部门的20家职能弱化、相近的事业单位,精简率达12%,并且深入实施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试点,以11家区直正科级事业单位为试点对象,依法核准事业单位业务事项,建立清单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理顺行政执法职责,将19项城乡规划行政处罚和12项风景名胜行政处罚职权,统一划转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将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处罚职权回归区住建局,确保行政执法体系上下一致、无缝衔接。

  二、聚焦部门协同,齐力保障行政职能过渡。针对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市级派驻部门行政执法委托导致承接部门基础数据系统不完备、专业技术能力不匹配、委托机制不明朗不健全等运行病症,采取过渡承接、维持现状运行模式,明晰牵头部门和责任主体,明确部门主次责任,建立相互配合协调的运行机制,为部门之间协调高效履职提供规范依据。如设置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过渡期,将区农业农村局行使的农村宅基地审核及违法处罚相关职能,明确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审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基层站所负责相关审批的审核,并由该局牵头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代为行使执法监管,其他涉及农村宅基地审批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确保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等工作不留空白、平稳过渡。

  三、聚焦机制高效,有力推进资源力量整合。针对部门归口管理履职权限和指导职责不清、个别部门“大党组”融合发展机制落实不到位,以及个别部门间存在的职责运行边界模糊等改革运转问题,通过开展“大党组”融合发展“体检问效”活动,加强对存有“大党组”融合发展、归口管理等关系的部门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情况分析,调整优化部门间归属关系和运行模式,推进资源力量整合和管理效益提升。如,将区海洋与渔业中心归口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强化行业“条线”指导;将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调整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强化对口管理;将区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涉及的历史建筑保护、古树名木保护职责,调整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在职责领域内配合;划清大门岛分区管委会与大门镇政府职责分工边界,实行管委会独立运行模式,聚焦主责主业。

  四、聚焦基层服务,大力规范属地管理事项。针对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自然资源、城乡建设、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事项,存在部门与基层之间职责交叉重叠、权责不对等,基层负担较重等改革运行基层反映强烈的问题,实施“区乡一体、条抓块统”基层管理模式,围绕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能力建设,厘清街道乡镇“属地管理”事项的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梳理建立事项责任清单,明晰属地管理职责范围。根据“权责对等、无缝对接”原则,细化完善事项职责分工,合理分配工作内容,促进基层明责减负。开展机构改革后街道乡镇工作人员专题培训,根据街道乡镇机构重整、职责重构、人员岗位调整以及业务变化、职权下放等实际,联动并督促部门完成培训课目44个,培训2662人次,有效提升基层干部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聚焦管理创新,全力破解编制供需矛盾。在严格落实中央控编减编政策方针的情况下,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和人员结构现状评估,创新实施事业单位编制周转管理,采取“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周转使用”的编制管理方式,将编制“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对有阶段性重要任务、专业性岗位等需要进人的事业单位定向定量申请周转,设置3-5年的使用期限,有效破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组织开展全区疾控体系评估,深入推进公办幼儿园、医共体成员单位员额备案制,从严从紧配置编制存量,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公共卫生应急领域、基层一线和紧缺人才引进,切实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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