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辽宁省委有关要求,辽宁葫芦岛市委编办在顺利完成市级机构改革基础上,统筹协调,压茬指导推进县(市)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目前,葫芦岛6个县(市)区均已全面完成机构挂牌、人员转隶、集中办公等改革任务。
一、提高站位,完善制度保障
一是印发了《中共葫芦岛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化机构改革的意见》,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主体责任,要求各县(市)区成立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文件起草组,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印发了《葫芦岛市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及县(市)区推进组,对各县(市)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和督查督办,确保改革落实落地。三是召开了县(市)区委编办主任会议,迅速传达了辽宁省委最新改革精神,明确提出严格落实辽宁省委机构限额要求和改革20项“规定动作”,确保明晰政策要求。
二、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
一是严格审核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要求,该市市委编办组织人员先后两次赴辽宁省委编办对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进行审核、修改、调整和完善,严格规范体例格式。二是严格方案审定程序,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经本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报辽宁省委获批。三是严格落实辽宁省委关于县(市)区机构设置、职责划转和领导职数核定的要求,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将“三定”规定初稿汇编成册,该市市委编办认真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过几轮修改完善后报辽宁省委编办。
三、强化督导,稳妥有序推进
一是辽宁省县(市)区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召开后,该市市委编办迅速召开市委编办班子会议,传达大会精神,研究制定措施,有序推进县级机构改革工作。二是印发了《关于对县(市)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督导的通知》,该市市委编办成立了3个县(市)区机构改革督导组,由主任、副主任带队赴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导。在掌握县(市)区总体改革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要求。三是建立机构改革工作进展周报制度。确定各县(市)区联络员,每周二定期报送改革进度,该市市委编办实时掌握县(市)区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对进度落后的县(市)区及时进行督导,确保各县(市)区稳妥有序推进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