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浙江省湖州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后,市级党政部门“三定”工作立即启动。1月11日,召开市级机构改革部门“三定”工作业务培训会,专题部署推进。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研究起草“三定”规定草案,机构改革工作专班组织力量进行分批审核,各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全面深入学习研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各部门迅速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班子,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全面组织学习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和“三定”工作要求,并积极向上请示对接,深入学习省级对应部门“三定”规定或草案有关内容,针对性开展交流研讨,统一思想、理清思路,为拟制“三定”规定草案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把握要求、突出重点,统筹起草“三定”草案。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各部门依据机构改革方案,严格按照下发的机构编制框架,全面梳理摸排机构设置、职责履行、编制配置现状等情况并认真深入分析,研究确定部门“三定”规定基本框架、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编制职数等。同时,着眼于职能转变和理顺职责关系,以职责优化配置为重点,强化内部职责和业务整合,围绕主业明确和细化工作职责,做到职责事项与法律法规、权责清单相统一,与上级部门“三定”精神和原“三定”规定相衔接,并充分体现近年来简政放权和“最多跑一次”等改革成果,能减则减、能放则放,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加强衔接、反复论证,研究形成草案初稿。各部门分别通过座谈访谈、专题调研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就职能优化配置、内设机构设置等广泛征求意见。同时,就职责交叉和分工不清的事项进行部门间深入沟通协商,界定职责边界、分清主次责任。在此基础上,召开部门党委(党组)会议,对“三定”规定草案专题研究,逐条逐款讨论,提出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报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