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积极行动,精心组织,“三促进”扎实推进机构改革工作,确保新一轮机构改革平稳、顺利推进。
一是以领导重视促进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为加强对深化机构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成立县深化机构改革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编办,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长担任第一副组长。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机构改革工作,先后多次听取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汇报,并结合该县实际,提出意见建议。专门召开协调小组会议,听取该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及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以专题学习促进专班人员业务掌握。机构改革工作专班成立后,第一时间召开深化机构改革工作动员部署会,介绍前阶段工作情况,明确职责分工,强调改革纪律,制定作战计划。同时,确定每周二上午为专班成员例会,针对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学习《浙江省机构改革方案》、省级机构改革总体做法及人员转隶情况说明、省市机构改革培训会精神及相关政策解答、《松阳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送审稿)》。
三是以调研走访促进掌握涉改单位情况。根据该县机构改革时间表和作战计划安排,由改革工作专班成员分四组到46个部门19个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调研,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改革涉及职责划入、划出调整情况,对应划入、划出履职人员情况,下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机构、职能、编制、人员情况,承担法定职责以外的临时工作相关情况,对本次改革优化内设科室、职责调整、人员、编制调整建议。通过调研走访,进一步掌握涉改单位领导班子对本次改革的看法及涉改单位情况,为下一步职责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