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委编办以“三定”规定修订工作为切入点,重新审视改革后机构运行情况,找问题促解决,用心谱写改革“后半篇”文章,推动改革工作再发力、再提速。
一是开展履职尽责调查,明机构运行,提履职意识。海拉尔区委编办高度重视党政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履职情况,根据2020年度上级重点工作安排,7月份下发《关于“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自查及修订建议工作的通知》,掌握各单位履职情况和落实情况,重点对不能履职的原因、是否存在职责交叉、职责界定不清等情况进行了解。要求各部门全面审视本单位履职情况后进行反馈,多次与不能完全履职的单位和职责衔接不顺畅的单位进行沟通、协调,跟踪督查尽快解决此类问题。针对各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如遇到相关问题,我办积极予以协助解决,确保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执行到位、机构编制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二是开展修订建议收集,明职责变动,提优化意识。海拉尔区委编办深知“三定”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通过下发文件了解各单位“三定”规定职责表述是否有不妥之处,是否需要进一步完善。要求各单位党组在进行讨论研究的基础上以党组文件上报修改意见,按照“三定”规定的规范要求需进行修改;同时,结合机构改革督查反馈意见,对个别部门“三定”规定中职责任务表述不严谨、存在越权的问题进行修改,使“三定”规定效能充分发挥,切实保障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
三是开展“三定”规定修订,明修订程序,提依法意识。按照上级关于保持“三定”规定稳定性的要求,对无原则性职责变更情况,则不在“三定”上缝缝补补,也不做无用的锦上添花。“三定”规定修订要严格按照发文、征求意见、汇总、对接、定稿、上会等步骤,坚持领导把关、室务会讨论,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工作,严把审核关,要求工作人员主动开展对接工作,在修订过程中积极与申请单位沟通,主动询问上级编办相关意见建议,同时,与各单位沟通的重点问题均做好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确保“三定”修订依据充分可靠,不离题、不走样,坚决落实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