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部门“三定”规定相关工作,是机构改革工作的重中之重。湖南长沙浏阳市编办紧盯重点,严把“四关”,严审“三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严把职责配置关,确保优化高效。该办严格按“三对照”的方式审核部门“三定”规定,即:对照法律法规,确保职责界定清晰;对照省市对口部门职责,确保上下对接顺畅;对照以往工作职责,确保工作连续不断。“三定”审核中,与部门反复协调磋商,不断修改完善,做到文字表述规范准确,确保职权法定,权责匹配。为避免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对关联事项,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职责分工,并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严把机构设置关,确保科学合理。严格执行有关内设机构设置的规定,坚持因事设岗,依据机构改革方案中行政职能的配备而设置;坚持规模适度,严格控制;坚持优化整合,在与上级机构有机衔接的同时,实行限额管理和综合设置,做到科学规范,简约高效。
三是严把编制核定关,确保控总盘活。从严从紧核定部门人员编制,严控编制总量不突破。合并重组的部门,整合其原有人员编制;职责跨部门调整的,按“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人员编制。专项编制做到专编专用。结合控编减编工作,适当收回部分职能减少部门的编制,统筹调剂用于职责加强的部门。
四是严把法制审查关,确保合法有效。按照规定程序,由编办初审后的“三定”规定(征求意见稿),提交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对“三定”规定的内容、相关法律法规依据、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严格审查,依法界定各部门职权,确保部门“三定”规定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