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名站技术导航!

山东省济宁市出台审批服务22条措施 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制定出台审批服务“战疫情、保民生、促发展”22条工作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业企业开工复产相关服务工作,努力把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一是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对开工复产所需的企业开办、项目立项、施工许可全部实行网上办、马上办。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通过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等业务系统进行线上办理。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实行全程电子化办公,企业可通过手机APP调取电子营业执照,享受免费公章刻制服务。同时,整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平稳运行和企业项目复产复工政策措施,推送至惠企政策“一网通服”平台,进一步丰富充实惠企政策大礼包。提升24小时自助服务办事水平和能力,实现人社、公安、不动产、税务、公积金和水电气暖业务自助办理。加快向乡镇、社区及大型商超、银行、通信营业厅等公共场所布设自助服务一体机,方便群众和企业就近办理。

  二是容缺办、简化办、联合办。对疫情防控和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按照先许可后规范的原则,项目单位及法人代表在网上作出诚信承诺后,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按照特事特办原则,一律实行“承诺制+容缺办”,先许可、后规范。指导企业产品备案和生产备案“两步同时走”,确保企业第一时间开工生产。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及建设条件落实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通过内部信息共享、告知承诺、直接取消、网上查询等方式大幅压减申报材料,将各类验收事项申报材料整合成一份《联合验收告知单》,建设单位根据告知单通过政务服务网提交全套材料,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限时联合验收,统一出具验收意见。

  三是指导办、帮着办、代为办。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多种线上方式,引导群众和企业实行网上办事、邮寄送达和不见面审批,切实减少人员到服务大厅聚集。公开业务咨询电话、服务邮箱,及时受理咨询,远程指导群众和企业进行网上办事和申报相关材料。对暂时不能全程网办和确需留存纸质材料的,通过邮寄等方式接收申请材料,审批结果免费寄达申请人。确需前往各级为民服务大厅办理事项的群众和企业可提前网上或电话预约,备齐申报材料并按约定时间到大厅办理。大厅工作人员加快办件速度,减少办事群众逗留时间。必要时,群众和企业可申请帮办代办,各级为民服务中心和分中心组建“一对一”项目审批服务团队,靠上跟踪服务,履行帮办代办义务。

精选图文

221381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