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在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围绕提高抽查效率,探索采取“三分离、两集成、一公开”的工作模式,优化随机抽查模式,提升监管工作实效。
一、“三分离”优化工作流程。科学分解工作流程,创立“三分离”抽查模式,既保障监管任务的落实,又防止执法不公现象的发生。一是制定抽查计划与确定抽查对象相分离。业务主管科室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和业务特性以及相关任务依据,拟定具体的抽查计划,确定实施抽查的对象、抽查的比例、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等,上报牵头科室筛选执法人员和企业名单。二是确定抽查对象与实施现场检查相分离。随机抽查牵头单位按照确定的抽查比例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名单,同时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配对抽取两名执法人员,制定和派发《双随机抽查任务通知书》,由配对组成的执法人员实施现场检查。三是实施现场检查与行政处罚相分离。实施现场检查人员根据抽查任务通知书开展检查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一般性问题,以发放整改通知书的形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发现的涉嫌违法行为,移交专门办案机构或属地监管部门进行立案调查。
二、“两集成”提升监管质量。一是业务集成,减轻企业负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采取集成式一次性完成,避免了内设业务科室多头、交叉、重复对企业进行检查。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市、县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有效整合执法资源,防止相同检查事项对相同企业进行多层、重复检查。二是人员集成,提高抽查质量。执法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业务性较强,专业性和技术性都有相应的要求。在采取随机配对执法人员的同时,抽调相应技术专家共同组成检查小组,确保能够及时、准确的发现市场主体生产生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
三、“一公开”规范抽查行为。执行“一查一报”制度。严格电子信息记录和纸质表单记录要求,抽查工作结束后,由实施该任务的执法人员将抽查结果反馈抽查任务制定单位,将随机抽查的项目名称、被检企业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信息录入工作台账。同时,强化抽查信息的运用,抽查结果定期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通报到各相关执法监管部门,并依托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进行公开,确保过程透明、痕迹可查、结果可评、责任可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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