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适应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需要,切实解决审批效率不高等问题,山东省临沂市从集中权力事项、强化力量配备、健全协调机制入手,着力提升质量监督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效率。
一是集中行政权力事项。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审批事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将市质监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分别集中交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行政许可科承担,实现部门内综合执法和一个科室管审批,共集中行政处罚权241项,行政许可6项,避免了行政权力多头行使带来了职责交叉和工作推诿。
二是强化机构力量配备。为适应综合执法和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需要,对市质监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理顺,将行政许可科由挂牌机构调整为单独设置,进一步强化了行政许可机构和人员力量配备,提高行政审批时效。
三是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建立行政管理与执法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工作会商,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过程中的问题,提升行政权力运行效率。行政许可科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重点加强事前关口把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行政处罚相关工作,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业务科室;相关业务科室重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按程序及时移交执法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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