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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沂水县聚焦“三个难题”继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佚名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今年以来,山东临沂市沂水县继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创新思路,精准发力,聚焦解决职责边界不清、执法效率不高和执法管理不到三个难题,综合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一是借助“属地管理”责任划分,解决职责边界不清问题。积极贯彻落实省规范“属地管理”的若干意见,以制定县级“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创新乡镇管理体制机制实施意见为突破,全面梳理乡镇“属地管理”责任,对行政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乡镇(街道)之间的职责边界进行调研、摸底、厘清,明确业务主管部门要落实好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相关执法工作的支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配合,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主动发现违法线索,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相关执法职责。乡镇(街道)要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统筹辖区内的执法力量,搞好协调调度,开展联合执法。

  二是出台深化改革实施意见,解决执法效率不高问题。制定出台《沂水县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双向”推送制度,行政审批部门、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乡镇(街道)利用书面抄告、移送或“互联网+”的方式,互相通报、共享各类行政执法信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将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确认、行政备案等)、涉及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及上级部门有关综合执法的规范性文件通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应予以配合,提供查阅、复制相关材料的方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将案件的受理与处理情况、作出的与业务主管部门密切相关的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通报相关乡镇(街道)及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因行业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上级督查考核等实际工作,需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提供相关行政处罚数据材料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须提供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

  三是全面下沉综合执法力量,解决执法管理不到问题。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在全县18处乡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搭建综合执法平台,统筹镇村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变“一指禅”为“组合拳”。增强镇村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每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4-5名,每个村明确一名综合执法协管员,保证一线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充足。加强指导培训,县综合执法局定期“送学上门”,对镇村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全面下沉综合执法力量,有效解决“乡镇看得见管不着、执法部门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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