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又严控风险,精心组织义乌佛堂镇开展“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试点,金华婺城区开展“全域集成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在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执法职能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义乌佛堂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将佛堂镇行政区域内行使的行使27个领域的852项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统一划转给佛堂镇人民政府,由佛堂镇人民政府相对集中行使,实现从分散的末端执法向系统的前端治理转变,破解“乡镇看到管不到、部门管到看不到”的基层执法问题。婺城区“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部门“分散执法”整合为“综合执法”,综合行政执法局集中统一行使责权,避免了因部门执法权限分散导致的“都管都不管”问题。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和“全域集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模式,既有利于构建职能清晰、队伍精简、协同高效综合行政执法新格局,也有利于探索缓解一般性编制使用压力的有效途径。
二是执法方式从“多头执法”向“综合查一次”转变。“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优化了执法检查方式,推行“综合查一次”,开展综合性、清单式的执法检查和精准化的信用监管,对同一对象“综合查一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实行日常检查“一次到位”,制定执法检查具体事项清单,对同一对象的执法检查内容进行整合优化,做到“一次检查、全面诊断、集中治理、一次到位”。“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打破了以往“多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的怪圈,有效解决了重复执法、多头执法的扰民乱象,提升了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是执法主体从“管罚一体”向“管执分离”转变。行政部门承担管理和执法双重职责,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易造成监管越位、错位、缺位等问题。“全域集成综合执法改革”将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相对分离,构建了“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和“巡查—调查—处罚决定—权利救济(复议诉讼)”的全流程双闭环,实现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与事后处罚的无缝衔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行政管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规范持证上岗、标志标识、制式服装、执法文书、执法行为等。“大综合、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执法职能、减少多头执法,避免监管漏洞和执法真空现象,推动形成责权统一、精简高效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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